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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丢失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以下争议才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其他。
一是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同时也是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的。二是企业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处理方式。三是申请仲裁若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
人事档案丢失是劳动争议审理的范围。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引发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人事档案、社
文件丢失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但文件丢失造成的损失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以下争议属于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解雇、辞职、确认劳动关系、其他争议。
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不同: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因企业开除、除名、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的解决办法:先于执行,确实不太可能,公司不出席的话,只会做出缺席审理,并且,如此一来的话,公司方就会处在被动状态,对他们自己是极为不利的,因为只要你提交的证据什么都是合理的,仲裁委基
个人档案丢失补办流程如下:个人档案丢失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正式补建档案。只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就可以补建职工人事档案。如果单位不存在了,
档案丢失了可以补办。补办内容:从高中到大学的各种学籍材料入学通知、学籍卡、成绩单、毕业证高考名册、毕业学校、填报志愿、高考分数、录取通知等;大学里每门课程的学分、毕业鉴定、毕业论文等,工作后的报到证、招录手续、劳动合同等,这些材料都需加盖公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关键证据。而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这时候可以选择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解决劳动关系的争议问题。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劳动者更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