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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代班受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职
工伤伤残后去做司法鉴定是不可以的。工伤按规定是做工伤伤残鉴定的,工伤做司法鉴定不能作为工伤赔偿的依据的。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不需要证明人。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是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要看你在干什么。 虽是在下班时间但在工作岗位进行一些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是在下班时间没有进行与工作有关的(包括回家途中),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十
可以要求涉及交通事故侵权以及劳动工伤的双重法律关系,要根据伤残鉴定结论计算确定。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赔偿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以下四点: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
上下班途中,工伤赔付标准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上下班途中指的是,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配偶、父母、子女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