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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6年7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承包经营争议;雇佣关系争议;师徒关系争议;诊断鉴定结论异议争议;发放社会保险金与住房公积金的争议;用人单位名下公有住房转让争议。
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争议的处理是: 1.停止办理职工停薪留职手续; 2.不得再为职工办理挂名手续; 3.解决好两不职工的劳动关系; 4.加强对学习、培训人员的管理; 5.彻底清理外出劳务人员; 6.取消外借,建立合理流动制度。
案情与问题: 2005年3月,某机械设备厂欲招聘一名机械设计师。王某(男,37岁)应聘后,与厂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后,厂方发现王某根本不能胜任工作,便书面通知与其解除劳动合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令其脱离本单位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除名是用人
一、辞职: 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试用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关键证据。而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这时候可以选择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解决劳动关系的争议问题。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劳动者更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的争议如下: 1、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争议; 2、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是否合法合理发生的争议; 3、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费用是否合理而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该必备的条款有: 1、需要详细的用人单位的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2、员工本人与其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家庭详细住址或者常住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的证件号码; 3、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