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怎样举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0:50:15 460 人看过

1、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谁主张谁举证;

2、主张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何时入职,何时离职,由用人单位举证;

4、劳动者是否在上班,由用人单位举证;

5、是否发放工资及发放金额,由用人单位举证;等等。

一、劳动合同纠纷当事人没有合同怎么办

首先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再依据法律法规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双倍工资,若同意则追讨完成,若不同意,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含部分无效)、事实劳动关系、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5、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职工生育保险劳动纠纷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应足额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实质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如果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存在不缴纳生育保险,不发或者少发女职工孕、产及哺乳期间工资的情形,女职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以旷工等违纪事实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举证证明女职工确实存在旷工等违纪事实,同时应举证证明其依据的规章制度已经过民主制定及公示送达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则由女职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由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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