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程序诉讼的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15:54 109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赔偿请求人是其合法权益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时受到侵犯并遭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行政赔偿的范围

(1)侵害公民人身权行政赔偿的范围:

①违法拘留或违法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②非法拘禁或其他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③殴打等暴力或唆使他人殴打④违法使用武器造成伤害死亡⑤其他造成伤害死亡的违法行为

(2)侵害财产权行政赔偿的范围:

①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②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③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④其他造成财产损害的违法行为

(3)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情形:

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②因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③国家行为、外交行为、抽象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

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1)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规定

①一般情况下,赔偿请求人是其合法权益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时受到侵犯并遭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受害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是赔偿请求人;

③受害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赔偿请求人;

④企业法人被行政机关撤销、兼并、注销的,认为经营自主权受到侵害的,原企业法人是赔偿请求人。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法律敎育网

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②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③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授予的行政职权时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予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④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委托的行政权利时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行政赔偿程序的规定

(1)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程序

行政赔偿请求人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的,应首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行政机关不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请求人可直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2)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程序

行政赔偿也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期限

①请求人一般应先自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2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请求人可在2个月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②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没有告知请求人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致使请求人逾期起诉的,其赔偿起诉期限从请求人实际知道诉权或期限时算起,但最高期限自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起不得超过1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2日 0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程序相关文章
  • 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1、机关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机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2、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受理机关承办人员代为填写并作出笔录,当事人签名。(二)审查:1、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2、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3、请求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4、是否应由本机关予以赔偿。5、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6、请求赔偿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三)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1、对已立案的行政赔偿案件,由案件受理机构送有关业务工作部门办理,特殊情况外,也可由案件受理机构直接办理。2、承办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对赔偿请求提出予以赔偿或不予赔偿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政策法规处审核。3、政策法规处对承办部门的意见应在十日内进行审核,报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
    2023-02-24
    329人看过
  • 行政诉讼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2、相关部门进行审查;3、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4、执行。负有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5、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一、行政诉讼赔偿如何立案1、行政赔偿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
    2023-03-25
    48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一、行政诉讼二审流程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诉状中止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1)书面审理。二审的书面审理适用于一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经过一审法院报送的案卷材料、上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再传唤当事人、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调查核实,只通过书面审理后,即可作出裁判。(2)开庭审理。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与一审相同。主要适用于当事
    2023-04-03
    440人看过
  • 提起行政诉讼再审程序的期限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一、再审翻案的途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
    2023-04-04
    151人看过
  • 行政赔偿的诉讼程序及执行条件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行政赔偿诉讼的执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执行依据执行依据指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包括生效的行政赔偿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2.须有可供执行的内容作为执行内容的义务有:给付义务(金钱、实物、无形财产),实施特定行为的义务等。3.有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义务事实的发生。4.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1年内提出执行申请;申请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在法律文书生效6个月内提出执行申请。行政赔偿诉讼程序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分为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
    2023-05-03
    400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是什么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1、政策法规处为我局机关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机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2、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受理机关承办人员代为填写并作出笔录,当事人签名。(二)审查:1、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2、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3、请求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4、是否应由本机关予以赔偿。5、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6、请求赔偿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三)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1、对已立案的行政赔偿案件,由案件受理机构送有关业务工作部门办理,特殊情况外,也可由案件受理机构直接办理。2、承办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对赔偿请求提出予以赔偿或不予赔偿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政策法规处审核。3、政策法规处对承办部门的意见应在十日内进行审核,报本机关分
    2023-04-17
    453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对受侵害的当事人适用的行政赔偿程序是申请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有关赔偿事项进行自愿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制作赔偿决定书,不予赔偿的,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更多>

    #行政赔偿程序
    相关咨询
    • 行政赔偿诉讼的诉讼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9
      除了行政诉讼的一般特征,如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外,还有自己的特点:(1)受理范围,行政诉讼赔偿程序比行政诉讼程序受理范围更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招待过程中的违法事实也受理。具体来说,有以下几项: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等暴力行政或者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非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是行政先行处
    • 行政赔偿的诉讼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1
      当事人申请行政赔偿提起诉讼的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有: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 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6
      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如下: 1.申请赔偿。 2.受理立案。 3.审查下列内容: (1)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 (2)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 (3)请求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4)是否应由本机关予以赔偿。 (5)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 (6)请求赔偿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 4.承办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对赔偿请求提出予以赔偿或不予赔偿的意见
    • 行政诉讼程序执行期限?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9
      行政诉讼中的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利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当事人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行为。特点:(1)执行必须以义务人拒绝履行法定义务为前提;(2)执行范围仅限于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决定;(3)执行必须由有执行权的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4)人民法院对不同申请人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8
      当事人申请行政赔偿提起诉讼的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有: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