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纠纷处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5:23:33 73 人看过

工程结算纠纷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因工程价款结算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常见的工程结算纠纷问题包括:

1. 质量不合格、未完成工程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2. 工程变更后的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3. 因工程价款计价标准或结算方式约定不明产生的结算纠纷;

4. 因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变化产生的结算纠纷;

5. 已送审价为准的结算纠纷;

6. 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引发纠纷;

7. 违约的争议。

为了避免工程结算纠纷,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分包和转包,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签定协议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对附加条款要仔细推敲,咨询有关专家,请专家给予指导。同时,在工程变更时,应先做工程量和造价增减分析,严格进行工程变更把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工程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在竣工验收后,应及时解决工程中的索赔问题,确保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2日 0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结算纠纷相关文章
  • 工程合同结算纠纷请律师处理怎么收费?
    一、工程合同结算纠纷请律师处理怎么收费?工程合同结算纠纷请律师处理应当是根据财产标的额来收费。1、民事案件收费(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法律文书案件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2、
    2023-06-15
    84人看过
  • 如何化解工程结算纠纷
    工程结算纠纷
    一、工程设计阶段对工程设计内容界定不明确,特别是技术改造项目,将不需重新设计的折旧设备及设施的造价计入工程成本,从而使设计费用过高。另一方面,设计深度达不到甲方要求,要么投资失控,要么技术达不到实际要求。二、工程施工前期第一,工程招标时没有按招标程序公开招标,采用双方私下议标方式,虽然该方式可以为甲方节约招标费用,但由于没有优选施工单位,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可能先答应甲方的一切苛刻条件,并想方设法把工程揽到手,然后在施工期间通过费用索赔或结算纠纷获利。第二,关于合同协议内容,目前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已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许多业主素质不高,合同协议条款不严密,或与国家法律、法令、条例、技术规范、图纸等相违背,或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为日后经济纠纷埋下种子。第三,建设单位任意指定分包单位,但又不以合同形式明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权利与义务。第四,在资金方面,施工准备期内,乙
    2023-06-07
    462人看过
  • 财务纠纷工程款未结算
    工程款纠纷。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发包人和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以依据的材料。老公婚前财务纠纷会冻结现在妻子的账户吗老公婚前财务纠纷一般不会冻结现在妻子的账户。婚前丈夫一方所负的债务,一般认为是个人债务。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冻结的都是一方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共同财产中属于当事人老公的那一部分,在妻子账户上的,也可能会被冻结该部分财产。
    2023-08-18
    326人看过
  • 工程结算纠纷立案案由
    工程结算纠纷
    在工程结算纠纷中,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请第二方调解或提请仲裁或起诉至人民法院。不过,起诉至人民法院可能会影响双方信誉,并且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财力。因此,能协商解决的问题就不请第三方调解,能调解解决的问题就不请求仲裁或起诉至人民法院。如果工程结算纠纷发生在建筑工程中,一般归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2024-01-05
    211人看过
  • 工程结算纠纷如何化解
    工程结算纠纷
    如何化解工程结算纠纷?常见的工程结算纠纷主要发生在以下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施工前期;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期;加强设计环节管理阶段;加强施工各阶段管理阶段以及加强审查管理阶段。一、工程设计阶段对工程设计内容界定不明确,特别是技术改造项目,将不需重新设计的折旧设备及设施的造价计入工程成本,从而使设计费用过高。另一方面,设计深度达不到甲方要求,要么投资失控,要么技术达不到实际要求。二、工程施工前期第一,工程招标时没有按招标程序公开招标,采用双方私下议标方式,虽然该方式可以为甲方节约招标费用,但由于没有优选施工单位,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可能先答应甲方的一切苛刻条件,并想方设法把工程揽到手,然后在施工期间通过费用索赔或结算纠纷获利。第二,关于合同协议内容,目前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已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许多业主素质不高,合同协议条款不严密,或与国家法律、法令、条例、技术规范、图
    2023-06-07
    107人看过
  • 工程量,工程质量引发结算纠纷
    招标工程的中标价在竣工决算时,工程量变更,能否对投标书部分重新计算,还是只计算变更部分?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在竣工决算时能否调整?工程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如漏水等。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建筑形式、功能、建筑标准、实施方式等)。自检资料、签证手续、成品材料合格单不健全。业主特殊需要,而提前占用工程一部分或合同之外的检查、测试。由于不可抗力,反常气候等自然现象,都将引起结算纠纷。另外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一般周期长、涉及的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因此项目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投标时的工程量相比往往会有一些变化,并产生大量的变更单、签证单。工程结算时,围绕这些变化,承发包双方经常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处理不当,极易产生双方的结算纠纷。
    2023-06-07
    46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发生的结算纠纷一般归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更多>

    #工程结算纠纷
    相关咨询
    • 工程结算纠纷是谁管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3
      工程结算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 财务纠纷工程款未结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04
      工程款纠纷。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合同
    • 港口疏浚合同纠纷工程量结算一般怎样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28
      通常按照协议价增加计价,协议无约定的,按照当地市场价计价,市场价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计价。建议携带工程合同到律所详细咨询,未见到协议不敢贸然给你解答。
    •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结算纠纷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12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如下: 1、工程量纷争; 2、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 3、合同违约的争议; 4、材料价格市场波动的问题; 5、总包和分包争议; 6、尾款相关争议。
    • 构成工程结算纠纷有哪些法律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18
      工程结算纠纷归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