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5:33:30 377 人看过

如果生产者、销售者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即触犯了刑法第140条的规定,同时生产者、销售者又以虚假广告的方法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欺骗宣传的,在此情况下只能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不能再定虚假广告罪。因为凡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通常都有以虚假广告作欺骗宣传的行为,这符合牵连犯的规定,故择一重罪处罚,而不适用数罪并罚的原则。但是对于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来说,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仍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者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单独成立虚假广告罪。

一、虚假广告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据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虚假广告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五)造成人身伤残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2日 1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销售假药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样吗
    销售假药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犯罪客体不同,伪劣产品罪比假药罪的范围宽,犯罪构成的要件不同,最高刑罚不同,假药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伪劣产品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首先,犯罪的客体不一样,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客体是假药,范围比较狭窄,而伪劣产品罪的客体是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范围较宽;其次,犯罪要件不同,假药罪的要件是只要生产或销售假药,就构成犯罪,而伪劣产品罪的要件是生产或销售达到一定额度才会构成犯罪;第三,最高刑不同,假药罪的最高刑是死刑,而伪劣产品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一、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一)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三)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023-03-22
    277人看过
  •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竞合
    1、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所谓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本罪属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即构成既遂。3、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一、本罪与它罪的区分是怎么样的?(一)本罪与一般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行为的界限。一是主观要素不尽相
    2023-03-10
    321人看过
  •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什么区别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了国家对生产、销售电器、性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后者则侵犯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而后者的范围很广泛。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前者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而后者则要求“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才构成本罪。
    2023-06-12
    459人看过
  • 卖假兽药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哪个罪重些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竞合吗?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是竞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是数额犯,只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元以上才构成犯罪。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了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2、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仅限于药品;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包括所有产品。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必须“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才能构成。二、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几年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2023-03-15
    85人看过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别是什么
    1、从客体上分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其中,侵犯商标专用权是主要方面。而销售伪劣产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主要方面。2、从客观要件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3、从产品、商品性质上看,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的对象是伪劣产品,其产品是不合格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对象是假冒他人已注册商标的商品,它可能是伪劣产品,也可能是合格产品。综上所述,商品的销售要经过合法程序,对于一个商品来说,获得合法商标是销售的前提。如果个体户明知道商品是注册假冒商标还销售的,数额在五
    2023-02-28
    96人看过
  • 沈xx犯销售伪劣产品罪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闸刑初字第282号公诉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沈xx,男,1972年4月7日出生于安徽省阜南县,汉族,中专文化,农民。因本案于2009年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1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闸北区看守所。辩护人马xx,上海xx律师律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闸检刑诉(2010)17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xx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0年4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xx、代理检察员谈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沈xx及其辩护人马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沈xx租赁本市xx路218号一房作为存储伪劣香烟的场所,2009年12月13日上午,被告人沈xx在该场所后门接受货车运至的60箱伪劣香烟放入该屋,并拿出其中4箱置于助动车上准备离开,后被
    2023-04-25
    163人看过
  • 未销售的伪劣产品生产销售罪金额有多少?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认定标准为: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超过十五万元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超过十五万元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主观认定主观为故意。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为:1、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2、客观要件: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3、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4、客体要件:侵犯了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
    2023-07-06
    376人看过
  •  药品安全:生产与销售假药罪界定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重点在于确定犯罪对象是否属于假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药技术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共犯论处。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重点在于确定犯罪对象是否属于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假药的标准是:(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
    2023-09-25
    494人看过
  • 徐某、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普刑初字第350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徐某,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因本案于2009年11月2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辩护人张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徐某,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因本案于2009年11月2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辩护人刘某、张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10]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某、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10年6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徐某及其辩护人张某、被告人徐某及其辩护人刘某、张某到庭参加诉讼。现
    2023-04-25
    81人看过
  • 虚假广告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事实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处罚,就是根据经常假冒他人注册的商标行为(包括伪造、变造他人注册的商标),如查行为不构成犯罪即按《商标法》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只能按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不能以虚假广告罪定性。所谓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处罚,根据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虽然这种行为也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但它不是以虚假广告的方式表观的,故不能认定为虚假广告罪,只能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作行政处罚。虚假广告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虽然犯
    2023-08-03
    446人看过
  •  销售假减肥药是否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假药是指不符合药品标准或者药品管理法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如果减肥药被认定为假药,相关行为可能会构成销售假药罪。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假药是指不符合药品标准或者药品管理法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如果减肥药被认定为假药,那么相关行为可能会构成销售假药罪。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卖 减 肥
    2023-09-04
    195人看过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多少数额犯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法条适用】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
    2023-05-05
    135人看过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是选择性罪名
    《检察日报》2000年2月14日第三版刊登了刘勇一篇观点争鸣文章,《生产、销售一条龙,产品没能售出,是否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文章前部分把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理解为选择性罪名,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生产或销售两者中的任何一个行为,即分别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或销售伪劣产品罪,我认为不妥,如果把第一百四十条理解为选择性罪名,该案行为人则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法定罪状是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罪名是单一性罪名即销售伪劣产品罪,还是选择性罪名,即生产伪劣产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将涉及到虽有生产伪劣产品,但还未发生销售的行为罪与非罪的问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需要从理论上搞清楚。笔者试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个人的理解。一、从该条法定罪状对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要求来看,只有行为人
    2023-04-25
    243人看过
  • 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界限
    两罪同属食品方面的犯罪,在犯罪客体、主体及主观方面都是相同的。两罪的主要区别为:1、行为方式不同。前者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后者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是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2、构成标准不同。前者属于危险犯,即行为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须达到“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程度,才构成犯罪;后者属于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是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范围较为广泛,其包括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一切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后者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什么处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既遂标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
    2023-08-14
    389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罪的界限在这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罪的界限 依刑法第141条之规定、只有生产、销售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才能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对于那些生产、销售了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而且销售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情节较轻,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可由工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但是对于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应依第140条之规定,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予以处罚。 往实践中、有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伪劣商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已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下危害国计民生的一个突出问题,因而国家十分重视对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如在产品质量法中,具体确定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职责和制度,规定了产品质量责任,并列举了构成犯罪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种种行为。这些规定对于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惩治生
    • 什么是伪劣商品?生产、销售、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伪劣商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2
      伪劣产品有广义、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伪劣商品如产品质量法中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定,伪劣商品是指生产、销售的商品,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或冒用、伪造商标、优质产品标志、认证标志、生产许可证,或失去了使用价值的物品。其特征是:一是伪劣商品包括了假冒商品,二是其法律责任既可能是刑事的,也可能是民事、行政的。狭义的伪劣商品是指作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对象的伪劣
    • 生产、销售劣药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0
      1、犯罪对象不同 (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 (2)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 (3)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 (1)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 (2)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
    • 生产,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认定,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规定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关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认定 1、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行为。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指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其行政职能,对消耗能源、污染环境、毒副作用大,技术明显落后的产品,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的措施,通过发布行政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自某目起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失效、变质产品,指失去了原有的效力,作用,产品发生了本质性变化,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