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法第70条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1:22:57 146 人看过

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法第70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一、信用卡欠8万分期逾期被告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被起诉后,要准备好自己的收入证明、负债证明、征信报告,证明自己有还款能力并提前制定合理的还款方案。主动与银行联系,积极协商并向银行方面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遇到的困难,表达自己的还款意愿,尽力和银行达成个性化的还款协议。如果逾期超过5万的信用卡并存在恶意失联、透支情况,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信用卡逾期了暂时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了暂时还不上可以与银行协商免息分期。一、准备好材料,证明持卡人负债和收入的证明材料,递交到银行,一般是征信报告,和公司或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等,证明持卡人有稳定的还款能力。二、制定具体合理还款方案。若银行或催收公司进行了催收行为,在有还款能力的前提下,按定计划还款。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三、信用卡逾期被催收怎么办

信用卡逾期了被催收应尽快还清欠款。若持卡人没有足够的资金偿清欠款,可以与银行商定分期还款或延期还款。不要失联,保证每个账单期有还款记录,主动和银行协商。否则银行长时间联系不上持卡人会请求法院提起诉讼的。若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3日 0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用卡相关文章
  •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证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评议、督促、纠正的活动。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第四条执法监督应当遵循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确保依法行政。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完善执法监督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手段,加强对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第六条执法监督的范围主要有:(一)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情况;(二)有关执法工作的规
    2023-04-24
    293人看过
  • 对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法律有何规定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在金融机构等企业中兼任职务。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并有责任为其监督管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当事人保守秘密。律师补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三)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银行业监督管
    2023-05-06
    213人看过
  • 商业银行有哪些监督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两种,内部监管即对银行内部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外部监管即来自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审计机关的监督。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五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第六十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本行对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各项情况的稽核、检查制度。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稽核和检查监督。第六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第六十二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依照本法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的规定,随时对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监督时,检查监督人员应当出示合法的证件。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供财务会计资
    2023-06-03
    456人看过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知识问答
    1、“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批准变更、终止”和“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是什么?发生上述行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公务员号网www.gwy1.com答: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批准变更、终止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而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四)调整业务范围;(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六)修改章程;(七)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批准终止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而终止。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从事(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发行金
    2023-05-03
    194人看过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监管对象有哪些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二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本法所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金融监管的对象由各国具体国情决定,并受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的影响,传统上监管机构金融监管的对象主要是国内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但是,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金融监管的范围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金融监管的领域已逐步扩大到那些业务性质与银行类似的准金融机构。比如,在20世纪60年代末,集体投资机构大量增加,一度成为关注的焦点,目前,比利时、意大利、瑞典和瑞士等国已经将这些机构置于监督之下。英格兰银行也已经宣布对金边债券市场(即国债市场)业务有关
    2023-05-03
    273人看过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主要功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这部法律明确了银监会的法律地位,这是完成中国银行业法律体系的重要一步。作为中国银行业一部全新的法律,银监法首先明确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将国家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能从央行分离出来,建立专门负责监管的银监会,代行央行的监管职能,该法对银监会的职能、作用和自身的要求、法律责任等有了明确的规定,让银监会的监管有法可依,使银行业的监管部门专司其职。如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他们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做出说明;如果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将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银监会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等。银监法赋予银监会很多具体的监管权力。比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监管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没能改
    2023-05-05
    126人看过
  • 学习贯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监法》)已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一部全新的、专业的银行业监管法律,自觉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银监法》,是银行监管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前提。一、《银监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特点《银行业监管法》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的专门法律。它的颁布是中国银行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适应了我国银行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与深化,对于加强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它从法律上明确了银监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规定了银监会监管的目标、原则和职责,强化了监管措施,切实解决了当前中国银行业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监管手段薄弱的问题,为银监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加强对银行业
    2023-05-03
    109人看过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如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种类进行监督管理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种类进行监督管理的相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种类,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需要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种类,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条件和程序,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并公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是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法律体现,作为一种权能或资格,它表明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制,也就是说,银行业金融机构只有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其行为才为法律所保护,超越其业务范围开办的金融业务是非法和无效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5月29日颁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对银行新业务的审批方式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1)取消对中资商业银行下列业务的审批:国内保理、代理证券资金清算(
    2023-05-04
    212人看过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具有什么特点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具有两大特点。第一个特点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大量吸收和借鉴了国际银行监管的先进理念和其他国家和地区银行业的法律制度。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在条文设计时大量借鉴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所提出的银行监管的最佳做法,参阅了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其他指导性文件以及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银行业的法律制度。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除“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共有41条,其中50%以上的条款都直接体现了核心原则的思想。第二个特点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既明确了监管机构的职责,强化了监管手段和措施,也对监管权力的运作进行了规范和约束。一方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监管机构使用监管手段和措施给予了适当授权,为实施有效银行监管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支持;另一方面对监管权力的运作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形成了对监管机构严格的监督制约和问责机制。
    2023-05-03
    382人看过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监管措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目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
    2023-05-03
    154人看过
  • 第70条治安管理规定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七十条的关于赌博犯行为的相关规定,其具体是对于提供赌博便利条件的规定,还有则是对于赌博数额的处罚规定,严格来说属于对赌博犯刑法之外的补充处罚,并且本条特别强调主观条件,即在主观上必须要有非法盈利的目的。因此在对此条认定的时候,首先要认定是否属于赌博罪,如果不属于赌博罪,那么可以依据此条来对赌博行为进行处罚。袭警行为的治安管理处罚规定是什么?出现轻微袭警行为的,一般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但是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治安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
    2023-06-30
    129人看过
  • 河北省民用品维修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河北省民用品维修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1997年12月18日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对民用品维修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维修经营行为,维护民用品维修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维修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营业性的民用电器、交通工具、机械设备、通信器材、照相摄像器材、运动健身器材等民用品维修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法规、规章对机动车辆、农业机械和设备等民用品的维修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扶持发展民用品维修业。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品维修业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设置的民用品维修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第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置的民用品维修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市场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维修业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2023-06-07
    431人看过
  • 法律责任的问题需要将《商业银行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联合起来
    所谓的商业银行,是指国家要进行特别监管的特殊的金融企业。①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②商业银行与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关系。在我国现行体制中,对商业银行进行管理的机构有两个,一是作为中央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二是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考生应理解二者各自所监管的范围。③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是三大业务——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其中中间业务的风险性不是特别大,因此相应的法律规制也少一点。而在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中存在一个重要的规则——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审慎经营的要求。为了保障商业银行的审慎经营,因此会对银行的特定业务有一些要求,在《商业银行法》里强调: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的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依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股票,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两年内处分。④商业银行的接管。这
    2023-04-24
    228人看过
  •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信托投资公司适用本法B.金融租赁公司不适用本法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适用本法D.财务公司不适用本法【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因此,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均适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
    2023-05-04
    2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用卡
    相关咨询
    • 银行卡管理法规定第70条是什么意思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4
      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法第70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 农村商业银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6
      农村商业银行应按规定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农村商业银行对所报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农村商业银行应按规定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第五十一条农村商业银行应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对向股东及关系人发放贷款情况进行披露。股东或关系人的借款在披露时应与其关联企业借款合并计算。第五十二条农村商业银行应
    • xx银行信用卡管制办理通过及监督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6
      逾期不仅有最低未还款部分的5滞纳金、账单全额罚息(日息万分之 五,消费当日开始计息,按月计收复息直到本息还清为止)还会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严重影响5年内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 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
    • 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70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7
      考核年度终了,单位按照批准的国有资产考核指标值和具体实施方案,对实际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检查总结。总结分析报告连同财务报告及时报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水利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总结分析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后,应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定。
    •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1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准确界定相关法律关系,明确约定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指导意见》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该资产管理产品的监管规定;(二)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于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三)切实履行投资管理职责,不得简单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募集通道;(四)充分披露底层资产的类别和投资比例等信息,并在全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