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45:31 381 人看过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

在法学理论上,所谓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但是,劳动合同终止,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并不是说劳动合同终止之前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而是说合同终止之后,双方不再执行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如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可依法请求法律救济。

我国合同法上合同终止包括合同解除的情形,我国劳动法学界也一直对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关系存在争议,有并列说和包容说两种观点。1994年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显然,劳动法确立了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并列说。考虑到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同,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并列说的做法:第一,阶段不同,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合同关系的自然结束,而解除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提前结束。第二,结束劳动关系的条件都有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但具体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中,约定条件主要是合同期满的情形,而法定条件主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消灭。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中,约定条件主要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情形,而法定条件是一些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第三,预见性不同,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是可以预见的,特别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而劳动合同解除一般不可预见。第四,适用原则不同,劳动合同终止受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程度多一点,一般遵循民法的原则和精神,而解除受法律约束的程度较高,更多的体现社会法的性质和国家公权力的介人,体现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

实践中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比较多,而劳动法仅规定了两类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和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显然过于简单。因此劳动合同法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各地方立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具体规定,对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做了进一步细化:

一、劳动合同期满

这主要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劳动合同期满,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的和依法应延期的以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权利义务结束。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

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但也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该如何处理?对此,1996年,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在上述情形下,“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上述的规定和司法解释,有其合理性,但对劳动者的保护显然弱了一点。根据本法,该种情形下的劳动者可以得到进一步的保护。按照本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原劳动合同消灭。如果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应视为一个新劳动合同的开始。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要增强劳动合同意识,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考虑到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以及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也有一定责任,所以可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在前一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后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第一天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就要承担本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第八十二条的法律责任。至于后一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了期限,应视为与原劳动合同一致。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现还处于改革过程中。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要求企业逐步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1994年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五类保险待遇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类。在劳动者退休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199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规定职工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凡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或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包括缴费年限)满10年的人员,均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

......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0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关系的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支付标准如下: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每满6个月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每满4年支付1年工资的经济补偿,每满3年支付1年工资的经济补偿,每满4年支付1年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关于经济补偿的相关内容在该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以及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出现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法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与劳动者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2023-10-14
    30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后的解决方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二)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二)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 : 固 定 期 限 到 期 如 何 处 理 ?很多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误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
    2023-09-19
    48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订,合同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劳动合同证明的解除和终止区别(一)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
    2023-08-15
    40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读四十三:解除劳动合同中的工会监督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解读】本条是关于工会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中发挥监督职责的规定一、工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根据工会法第二条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及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工会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的功能,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出现法定情形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由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结束,对劳动者而言就是失业,意义非同小可,将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
    2023-06-09
    139人看过
  •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第三十六
    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等等情况。一、怀孕了辞职不批怎么办怀孕了辞职不批,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向书面通知公司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签了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签了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只要提前三十天
    2023-03-07
    389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九条释义
    劳动仲裁法的实施条例主要包括调解和仲裁,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一、单位纠缠员工怎么办若是劳动争议,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不属于劳动争议,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2023-03-05
    73人看过
  •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公司是不能毫无理由的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如果没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会被要求给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是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在合同时间内解除劳动合同,就要赔偿劳动者相应的损失。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是哪些?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情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
    2023-07-15
    64人看过
  • 研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第四十条的内容及意义
    第30条是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保护。劳动报酬权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关系,履行劳动义务,由用人单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及劳动力价值支付报酬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劳动报酬,再用其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来购买自己和家人所需要的消费,从而才能维持和发展自己的劳动力和供养自己的家人,从而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劳动报酬权是劳动权利的核心,它不仅是劳动者及其家属有力的生活保障,也是社会对其劳动的承认和评价。第40条是关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而导致使用劳动者数量下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的内容是什
    2023-07-04
    476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五十三条【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解释】本条是关于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规定。随着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近年来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例如,上海市总工会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共同联手,积极推动本市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作。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上海市共签订了4923份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63,559个、职工858,820人;签订了325份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3979个、职工412,607人。可以说,推行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有利于跳出单个企业的局限,促进某行业、某区域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协商,从而能够保护更大范围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法律明确行业性集体合同、
    2023-06-09
    83人看过
  • 新劳动法解释: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解读】本条是关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某一项工作或工程开始之日,即为合同开始之时,此项工作或工作完毕,合同即告终止。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劳动者要加入用人单位集体,参加用人单位工会,遵守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享受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这种劳动合同实际上属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不过表现形式
    2023-06-05
    137人看过
  • 劳动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我拟以劳动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一、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沿用了《劳动法》的规定,所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是主体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自的义务作出的约定,其履行也主要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和法律对劳动合同的保护。同样,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也是建立在当
    2023-03-21
    282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九条【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解释】本条是关于社会保险转移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些意见提出,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统筹部分,其中原因有的是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不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逃避责任;有的是劳动者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主动要求用人单位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直接发放。这些情形,不利于我国全面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不利于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同时,有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规避缴纳社会保险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此做出相应规定。对于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不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逃避缴纳社会保险义务的情形,劳动合同法重申了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的重大决策,不仅在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将社会保险列明,而且在本条中做了原则性、倡导性规定,以便劳动者了解国家关于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定,杜绝用人单位钻空子。劳动者没有
    2023-06-09
    243人看过
  • 第五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释
    员工在一个月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如果员工在受雇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雇主应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但不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应当依法支付给劳动者。[文章注释]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一些企业提出,在实践中,也存在职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企业应如何应对?不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在这方面,本条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规定规定了处理方法。本条规定,劳动者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时间在使用之日起一个月内(2)程序之一是由雇主书面通知雇员;劳动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仍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本条不要求劳动者以书面形式拒绝订立劳动合同,即劳动者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必须由劳动者
    2023-05-07
    61人看过
  • 98-1劳动合同法解释:第1条[立法目的]
    《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专用条款、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补充条款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解释]本文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的立法目的又称立法目的,本文的立法目的有三层含义:第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中国开始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固定工人制度改革。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决定在新录用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度n国有企业,开始打破“铁饭碗”在劳动就业制度方面,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
    2023-05-07
    32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的,如何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5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如何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有补偿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5
      没有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补偿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3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关于劳动合同终身的规定是什么样的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3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没有终身合同的规定,只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而且劳动达到相关规定,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