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均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2、认定条件:主体条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主张的权益是合法权益。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
行 政 诉 讼 原 告 范 围 : 哪 些 组 织 可 以 作 为 原 告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诉讼原告范围包括以下三类组织: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三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但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时,应当将该组织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以上三类组织均可作为行政诉讼原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原告范围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但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时,应当将该组织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以上三类组织均可作为行政诉讼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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