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请求人提起复议申请的期间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0:43:00 315 人看过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一、民事行政诉讼的赔偿请求包括哪些

(1)赔偿请求人必须具有请求权,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才能行使请求权。请求权人原则上是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而直接遭受损害的人。

(2)被请求人是赔偿义务机关。

(3)赔偿请求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

(4)赔偿请求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

二、获得行政赔偿的途径有哪些

当事人获得行政赔偿的途径一般有三种,分别为: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以及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如何确定负有刑事赔偿义务的机关

受害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根据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作为被告:

(1)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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