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空闲宅基地租赁合同范本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1:52:03 467 人看过

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一、民房买卖合同怎么签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租房合同没盖章只签字有效么

租房合同只签字没盖章,一般有法律效力了。根据有关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0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申请宅基地时,村里没有闲置的宅基地怎么办
    一、申请宅基地时,村里没有闲置的宅基地怎么办1.如果集体没有足够的宅基地来分配,而对于确实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可以考虑申请将非基本农田的农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在符合地方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缺少宅基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将农用地批为宅基地。二、宅基地闲置没盖怎么办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因此,对于农村居民长期闲置的宅基地,可以依法将其转让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但进行了转让之后,该农村居民就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三、失去宅基地使用权后如何处理?宅基
    2023-03-28
    41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的空闲地可以建新房子吗
    按照现行政策,宅基地只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土地使用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宅基地证明材料、县政府批准文件、宗地图、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规划图等相关申请材料。就宅基地而言,无论是国有还是集体,都是免费分配给居民作为个人住房。用户只有使用权。未经依法批准,其宅基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或擅自改变用途。城镇户口的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3-08-18
    441人看过
  • 达到分户条件申请本村空闲宅基地需交钱吗?
    申请农村宅基地是不收费的,但是申请时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申请,要满足所规定申请的条件。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第二,申请人提出申请。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一、农村宅基地能否直接赠与人?农村宅基地可以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
    2023-06-24
    382人看过
  • 农村空闲宅基地是否能够进行转让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有限制的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经本村委会同意;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其所有权属本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其流转也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内,不能够进入一级市场交易。三是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如是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四是受让人无宅基地;五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但有关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宪法》第1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都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据此可知,我国是禁止进行宅基地买卖的,当然村民更不能拿宅基地来出卖以获取利益的。
    2023-05-05
    32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私下签合同是否合法
    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私下签合同是合法行为,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私下签订的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如果该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且表达合同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依法生效。一、出借人不在场借款合同生效吗只要其签订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且合同内容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其合同一般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生效。出借人在场与否不影响合同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法院如何确认赠与合同有效赠与合同如果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赠与合同
    2023-03-31
    14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长期租赁的合法性
    由于农村村民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非集体成员,而在非集体成员与农村集体之间产生对宅基地的使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由法律规定该非集体成员对该房屋下的宅基地在房屋的通常耐用年限内享有的法定租赁权。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向集体组织支付相应的租赁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自由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判决定。法定租赁期限不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年最长期限的限制,但是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不能通过改建或其他增强房屋质量的方式以延长房屋使用期限。建立的基础是农村房屋向本集体以外的主体转让或抵押,当然非集体成员以继承或接受遗赠或赠予方式获得农民房屋所有权也会获得对宅基地的法定租赁权。一、农村宅基地有什么手续才合法农村宅基地转让有严格的限制,如果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宅基地买卖无效。“一户一宅”,村民转让宅基地之后就不能再获得。宅基地能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
    2023-03-04
    404人看过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范本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范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范本需要写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及地上附着物;集体用地的建设用途;租赁双方的身份信息;租赁期限;租金事宜;解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二、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抵押贷款吗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抵押。集体建设用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要征得集体的同意,才能进行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
    2023-06-08
    478人看过
  • 什么叫农村闲置宅基地
    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定义应该很好理解的,那就是本来用于建房的农村建设性用地处于闲置状态的土地,就属于农村闲置宅基地。而农村闲置宅基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从来没有建过房屋的宅基地,另一种是曾经宅基地上建过房屋,后因某种原因导致坍塌,目前处于空闲状态。宅基地空闲的原因分析前些年,农村的人们以跳出农门为荣,所以有一部分人纷纷选择了到城市里找工作打工,这部分人基本上处于谈婚论嫁的年龄段,于是父母便在农村老家申请了宅基地,准备给儿子建好房屋,用作婚房。一、闲置老宅基地种什么1、将宅基地出租给企业兴旺的城市四周都有很多中小型的重工、轻工企业,在这些企业四周的乡村宅基地通常都租赁给他们当仓库,农村的宅基地面积普遍在150平方米以上,最多不会超过300平方米,这样的面积是比较合适出租的,同样也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2、退出宅基地,换钱有些农民朋友可能已经在城市落地生根了,所以家里的宅基地也打算退出了。以安徽金
    2023-02-24
    197人看过
  • 宅基地可以空闲起来不用吗
    一、宅基地可以空闲起来不用吗《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二、宅基地收回流程是什么?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流程如下:1、村委会提出收回申请2、乡镇政府意见3、国土局组织听证后出具意见4、附听证纪要报市政府,市政府出具审批意见5、以政府名义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通知,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国土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由政府进行注销登记。6、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注销土地登记。7、未交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废止。农村闲置的宅基地不是土地,政府不会随意无偿收回,只能是自愿退出或者是置换,并且有相关文件规定可以允许宅基地所
    2023-06-02
    416人看过
  • 空闲宅基地走翻建成续应吗
    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土地权利,其土地使用权人具有严格的范围限制,仅限于农民集体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而且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也有严格的限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条件使用。实践中,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符合城乡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009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在规划农村地区,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可以实行规划许可管理,规划许可管理应当依据村庄规划进行。因此,吴某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为应当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其程序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后方可按具体要求实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为。二
    2023-06-20
    219人看过
  • 宅基地上合法房屋租赁合同。
    宅基地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条件的,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收入,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的维护等。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
    2023-08-18
    192人看过
  • 未使用的宅基地是否有空闲?
    宅基地不能空置不用。一、《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2)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二、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流程如下:(1)村委会提出收回申请;(2)乡镇政府意见;(3)国土局组织听证后出具意见;(4)附听证纪要报市政府,市政府出具审批意见;(5)以政府名义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通知,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国土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由政府进行注销登记;(6)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注销土地登记;(7)未交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废止。农村闲置的宅基地不是土地,政府不会随意无偿收回,只能是自愿退出或者是置换,并且有相关文件规定可以允许
    2023-08-16
    332人看过
  • 关于农村宅基地能否租赁
    农村宅基地住房可以出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一、农村宅基地出租流程是什么(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2023-03-01
    175人看过
  • 空闲宅基地收回一般补偿多少
    空闲宅基地收回一般补偿方式如下:1、宅基地收回的时候,有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这两种补偿方式,相关部门会根据被收回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2、征用耕地的补偿费通常会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等;3、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被征用前该土地的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到十倍;4、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
    2023-08-08
    26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宅基地作为农村宅基地空闲不用可以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7-13
      宅基地不能空置不用。 一、《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2)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二、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具体流程如下: (1)村委会提出收回申请; (2)乡
    • 农村宅基地空闲地处理的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31
      农村土地管理法规定:(一)农村住宅建设应当按照乡(镇)土地使用总体规划进行,合理布局,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这是为了杜绝不合理利用土地以至浪费土地的现象。 (二)应当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的空闲地,即首先应当考虑在原址重建,只有原址无法利用或者新立户没有老宅基地可供利用时,方可申请使用其他土地;在使用其他土地时,也应当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按照上述要求都无法满足住宅用地申请时,才应当考虑利用荒地或者
    • 村委会收取空闲宅基地使用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13
      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根据以上规定可知,村委会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建议直接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投诉举报违规行为。
    • 农村空闲宅基地补偿标准多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9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
    • 空闲宅基地建厂房合法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9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限定,对于耕地内建厂的,要经过解决审批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建乡镇公司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准许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准许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隶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