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环境污染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1 08:20:16 448 人看过

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处置具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处置具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 案 例 分 析 】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罪 的 判 例 及 启 示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导致环境严重污染,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行在判例中呈现出了多种情况,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判例及其启示:

1. 案情简介:某公司作为一家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了大量有害气体,导致周边环境严重污染。当地政府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然而,该企业并未遵守规定,反而继续违法行为。最终,该企业被判处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罪,并受到了巨额罚款的处罚。

2.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环境严重污染,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环境污染事故罪。在本案中,某公司违反了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未采取措施减少污染,导致周边环境严重污染。因此,该企业被判处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罪。

3. 启示:本案中,某公司因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判处罚款、停产等处罚。这表明,对于环境污染事故,法律不容忽视,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对于环境污染事故的惩罚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以保障环境安全。

环境污染事故的严重后果不容忽视,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0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环境污染相关文章
  • 重大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
    一、重大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1、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予立案追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污染环境罪一般关押多久开庭
    2023-05-24
    81人看过
  • 一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公诉机关: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运城地区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法定代表人:靳*邦,局长。委托代理人:贾*民,山西省衡-霄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余*元,山西省运城地区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副局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运城市安邑水库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解*成,主任。委托代理人:席公民、陈-军,山西省弘-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市北城供水公司。法定代表人:肖丁,经理。委托代理人:牛耕,山西省弘-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健,山西省**市北城供水公司质检办公室主任。被告人:杨*武,男,50岁,山西省运城市人,运城市**文化用纸厂负责人。1997年12月6日被逮捕。辩护人(兼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王-践、张*玉,山西省南-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武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向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山
    2023-03-02
    89人看过
  • 重大污染环境事故罪
    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明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一、破坏环境罪最高判几年?最高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破坏环境罪一般判三年以下,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指个人或单位故意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或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并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严重污染环境的情
    2023-03-11
    61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明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一、环境污染如何认定?1、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标准、规程等等。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等。2、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必须有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具体指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土地、水体、大气,构成我们生活的环境。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荒地、山岭、滩涂、河滩地及其他
    2023-03-11
    113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概念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刑法第338条),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含有传染病病菌的污水、粪便等废物;有毒物质是指对人体有毒害,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固体、泥状及液体废物;其他危险废物则是指上述列举之外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水是指放射性核素含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核燃料前处理(
    2023-06-08
    475人看过
  • 杨军武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公诉机关: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运城地区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法定代表人:靳守邦,局长。委托代理人:贾新民,山西省衡霄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余忠元,山西省运城地区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副局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运城市安邑水库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解蒲成,主任。委托代理人:席公民、陈军,山西省弘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山西省运城市北城供水公司。法定代表人:肖丁,经理。委托代理人:牛耕,山西省弘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健,山西省运城市北城供水公司质检办公室主任。被告人:杨军武,男,50岁,山西省运城市人,运城市天马文化用纸厂负责人。1997年12月6日被逮捕。辩护人(兼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王践、张银玉,山西省南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军武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向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山西省运城地区尊
    2023-06-11
    42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环境污染
    相关咨询
    • 污染环境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
    • 重大环境污染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0
      重大环境污染罪即现在的“污染环境罪”根据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重大环境污染罪进行了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将“重大环境污染罪”的罪名修改为“污染环境罪”,取消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罪名。
    • 重大污染环境被人举报了,重大污染环境罪如何判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判罚需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案情判决。
    • 附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立案标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5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立案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9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