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和二审是两种不同的审理程序。以民事诉讼为例,一审是案件的第一次审理;二审则是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上诉的结果。区别包括:启动程序的主体和理由不同(起诉权;上诉权);审理法院不同(二审法院是一审的上一级法院);审理方方式不同(开庭;可以不开庭);审理重点不同(诉讼请求、上诉请求);审限不同(6个月、3个月)
一、民事纠纷多久必须结案
不同程序的审理期限不同。如果是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为6个月,经批准还可以延长3个月;如果是一审简易程序,审限是3个月;如果是二审程序,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审限是3个月,对于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如果是再审程序,那么按照其所适用的审理程序确定对应的审限。
二、开庭后十几天没判决书怎么办
民事审判审限指从民事诉讼案件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3种情况不计入审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再审期限原先是一审的,适用一审,二审的适用二审,注意这和刑事审判的再审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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