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9:42:10 57 人看过

《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上述法律规定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务严格分离,且股东应就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责任。

《公司法》第64条规定旨在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采用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等手段,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故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前提是该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出现了混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2日 1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婚内个人财产婚内婚外财产的区别?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个人财产。一、婚后遗产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二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吗这种情况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三、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
    2023-02-15
    336人看过
  • 协议财产和遗嘱财产的区别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2、遗嘱处分的是个人财产;财产分割协议里处理的既有个人财产,也有共同财产;3、遗嘱有多种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多种形式,财产分割协议主要是书面形式。4、遗嘱订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签字生效后不能撤销和变更,除非签字人协商一致。一、怎样订立遗嘱才是合法的一、厘清遗产范围,明确遗嘱发生作用的领域。遗嘱人应当对自己去世之后的遗产予以交代,包括遗产的范围、名称和数量。只要是遗嘱人合法的个人财产,不论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债权还是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均可作为遗产进行分配。二、指定继承人,明确遗产的归属。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将自己的遗产遗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如继承人不明确,遗嘱将因无法执行而视为无效,继承人只能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三、列明继承份额,明确遗嘱的执行方法。在遗嘱中,遗嘱人应当指明各继承人可以继承的具体财产的
    2023-06-27
    412人看过
  • 公司财产和法人代表财产是如何区分的
    (一)当法人代表同时也是股东时:法人代表如果同时是股东的话,必然要对公司出资,这个过程当中,就是将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注资转化成公司财产,转化成公司财产后,就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行使财产权利,与法人代表无关,法人代表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公司财产,只有当公司解散的时候,清偿了公司的全部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情况下,各个股东才可以按实际出资比例或是其他约定分割公司剩余财产!(二)当公司注册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时:1、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使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还是分离的。公司财产是公司的财产,股东财产是股东财产。2、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导致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合在一起,无法区分的,股东个人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叫揭开公司的面纱或者公司人格否认规则。如果混同,法人代表要承担举证责任。《公司法》
    2023-03-19
    143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
    一、离婚财产分割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依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都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不能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分割,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
    2023-03-28
    82人看过
  • 股权转让和法人财产权的区别和联系
    (一)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二)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三)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四)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
    2023-06-23
    256人看过
  •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性质的关系是怎样的?
    公司性质与股东个人财产的关系如下:1、其实是合伙企业,投资者误以为是公司成立经营。导致合伙人之间权利认知错位,合伙人不知道自己要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会追索自己的个人财产;2、自以为是有限公司成立经营,实际上是个人独资企业。《夫妻公司》或《父子公司》和《新公司法》实施后的《一人公司》是实践中常见的中小企业组织形式;3、在经营过程中,投资者将公司财产与家庭或个人财产混为一体,在对外发生纠纷时,可能会导致公司人格丧失,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比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仍将追回股东的个人财产。公司性质的单位必须要交社保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国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人体工商户等(统称参保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地劳
    2023-07-14
    466人看过
  • 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一、共同财产共同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收益;3.知识产权及其收益;4.除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归一方所有以外继承或受赠的财产;5.以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二、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由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三、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2.有证据证明其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婚前一方所负债务;3.推定的夫妻共同债务,即债权人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到底是否用于婚后家庭
    2023-06-19
    220人看过
  • 股份公司财产保全涉及个人财产吗
    对股份公司财产进行保全的,只会对公司财产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进行财产保全,不会涉及到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一、财产保全方式有哪些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其中,查封措施即贴封条就地封存,一般针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不易移动的财产;扣押则是异地扣留;而
    2023-02-19
    177人看过
  • 股东的股权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一、股权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二、股东的股权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股权作为一项特殊的财产权,除其具有的财产权益内容外,还具有与股东个人的社会属性及其特质、品格密不可分的人格权、身份权等内容。如无特别约定,对于自然人股东而言,股权仍属于商法规范内的私权范畴,其各项具体权能应由股东本人独立行使,不受他人干涉。在股权流转方面,我国《公司法》确认的合法转让主体也是股东本人,而不是其所在的家庭。在夫妻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出资款项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出资行为转化为股权形态时,现行法律没有规定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也不具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样的
    2023-03-03
    470人看过
  • 国家专有财产和所有财产的区别
    国家所有分为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拿企业来说,管理人负有保值增值的义务,管理上相对比较宽松,管理人有一定的自主权。国家专有是某方面的特殊资产,管理人不得自行处分,例如救灾专向资金,即属于国家专有,非因特殊情况不得动用。该资产的管理人不负保值增值的义务,但不得侵占、挪用。什么是国家专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2条规定:“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这是对国家专有的原则规定。国家专有是指只能为国家所有而不能为任何其他人所拥有。国家专有的财产由于不能为他人所拥有,因此不能通过交换或者赠与等任何流通手段转移所有权,这与非专有的国家财产的性质不同。非专有的国家财产是可以流转的,如国家用于投资的财产。国家专有的财产范围很宽,各项具体的专有财产由各个相关单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条只作概括性规定。国家专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1、国有土地。依据法律
    2023-08-17
    456人看过
  • 公司破产以后股东的私营财产属于他们个人吗
    公司破产不会影响到股东的私人财产。公司债务由公司传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股东仅以股权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如果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并且没有侵害公司利益的,不需要对破产债务承担责任;反之股东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一、上市公司破产大股东有责任吗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2023-02-27
    443人看过
  • 公司破产和个人破产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破产和个人破产的区别是什么??公司破产和个人破产的区别主要是破产行为发生之后受到损失的主体不同。破产很好理解,就是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企业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二者都是企业开不下去了才采取的措施是可以申请破产保护的对企业主个人财产伤害小而倒闭就是自己关了企业却没了结之前的债务。破产可以按顺序赔偿,倒闭则没有人给赔偿。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资产不断增长,个人和家庭参与炒股、炒房,利用信用卡和贷款消费的比例越来越高,因贷款炒股、炒房及信用卡大额透支造成个人资不抵债的情况时有发生。二、破产特征(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2)存在多数债权人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
    2023-06-01
    249人看过
  • 大股东个人欠债能查封公司财产吗?
    一、大股东个人欠债能查封公司财产吗?大股东个人欠债不能查封公司财产,因为这是属于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债务的全部转让,通常也叫做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的持有者或者债的旅行者与第三人之间的一种协议。债务转让之后债务将会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全部转移是需要通过协议的,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转让之后第三人将会全部承担原有协议中的债务责任,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二、公司直接的资产和股东持有的股份两者区别是什么?股东将财产对公司出资,办理出资手续(比如出资注册资本,或者增加注册资本)后,这些出资归公司所有,包括股东对公司的现金出资,实物出资(房产、设备、原料、成品和半成品等),技术出资(专利技术、商标)等,相关财产权属归于公司名下,成为公司的资产,从此这些资产和股东个人就无关了。股东出资后获得的相应的权利就是股权,他对公司持有股权,他通过持股
    2023-06-02
    188人看过
  • 一人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的证明标准是怎样的
    一人公司股东提交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每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认为一人公司已达到公司法规定的举证要求。债权人认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每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具有证明效力,应提供相反证据或予以充分说明。一人公司股东虽未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每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但提供了司法审计报告等其他证据,能够反映公司财产的运行状况,包括公司财产的去向以及财产用于公司的正常合理开支的,可以认定已尽到公司法规定的举证责任。律师补充:在司法实践中,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证明难度还是较大的,一般案件中,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工商档案、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缴税证明、股东与公司往来款审计报告、资产独立性鉴证报告、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等,在具备以上资料的同时,还要着重针对以上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查。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
    2023-05-06
    4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家庭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别和关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
      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是法律上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13条还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 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
    • 股东财产是否属于公司个人财产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2
      公司财产属于法人财产,当然不是股东个人的。相反,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还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3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财产和股权有哪些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4
      首先主体不一样,公司财产属于公司法人,由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代虚拟的法人行使和保管、处分财产。而公司股权属于股东,股东可以按股权的多少行使对于公司的股东权。 其次权利性质不同:公司财产属于法人的财产权可以依据法人的意思自治作出处分而公司股权属于社员权,是股东通过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的对公司事项的表决权,其股权转让受到公司组织形式的不同有不同程度上的限制。 之所以设置这两种权利,主要是现代《公司法
    • 公司股东权益与公司财产有何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9
      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需要在公司承担债务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没有混同,面对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 公司的一个股东侵占公司财产。股东侵占公司财产是职务侵占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7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