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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纠纷
工程结算纠纷
建筑工程发生的结算纠纷一般归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更多>

工程结算纠纷

  • 拖欠工程款的危害有哪些
    1、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建筑施工企业本来就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微利企业,在没有改革以前,我国建筑企业的法定利润只有2.5%到3%左右,进入市场后随着竞争的加剧,企业之间竞相压价,本已是步履为艰,加上拖欠工程款,更是苦不堪言;2、影响整个建筑市场不能正常运行;3、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由于资金上的拮据,一些施工企业不得不在材料、工艺上下功夫,甚至建筑工人的一些必备安全措施也得不到保证;4、影响社会的稳定由上可知,如果遇到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尽快去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担心发包方转移名下的财产,还可以申请诉讼保全。拖欠工程款的案由有哪些1、工程量之争。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对隐蔽工程的详细数据未做三方(发包方、承包方与监理公司)签字的记录,仅凭承包方施工日记进行结算,发包方提出异议。安装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隐蔽在墙体中的管线铺设记录与确认问题。2、计费系数之争。该争议主要是由于承包方资质变更或者施工队属于挂靠单位或者承包方由不同资质的单位合作组成,资质之争表现在结算领域就是计费系数之争。3、大型机械租赁费用的计费之争。许多建设工程需要承包方对外租赁大型机械设备,例如台搬等。按照建筑行业惯例,这些大型机械的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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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建筑工程结算纠纷起诉状
    建筑工程结算纠纷起诉状的写法:1、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2、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建筑工程结算审计费用的承担工程造价审计费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基本审计费。按单项工程总投资额计取,不管有无审减(增)额都的计取。是保底的。(二)审减(增)额审计费。按审减(增)额减允许额的余额计取。如有项100万投资额的工程。审计结果:审减额为8万,其中允许差额为5万,审减余额为3万。审计额费率商定为6,100万*6+3万*5%=0.6万+0.15万=0.75万。注:一般基本审计费由投资方出;审减(增)余额审计费由编制方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23-08-10
    278人看过
  • 结算协议的纠纷谁管
    工程结算纠纷
    处理工程结算纠纷,以预算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完成。预算部将结算数据提交给相关成本控制人员进行数据符合性审核,对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详细认真的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需要进一步补充的结算数据,通知工程部在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和补充。预算部根据符合性审核后的结算数据收集相关审核依据。预算部专业审核人员根据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进行结算审核工作,任何部门及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无理干涉结算审核工作,以免影响结算审核的客观真实性,公正性,合法性与合理性,在结算审核过程中,根据结算审核工作需要由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配合的,相关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初审结算后,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核和调整,使结算符合客观事实,真实、准确、科学、合理、公正、合法。会员结算协议书范本详细版<p>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p><p>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p><p>第一条甲方自愿成为乙方交易会员,并已经与乙方签署《入市协议书》,甲方承诺遵守协议中的有关规定。</p><p>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关于结算的细则及收费标准,并承诺按时交纳交易会员年费,交易佣金和其他应交费用。</p><p>第三条甲方指定算银行帐户如下</
    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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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工程款3年后可以起诉吗
    拖欠工程款3年后能起诉,但可能败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工程款时分期支付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拖欠工程款案由1、工程量之争。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对隐蔽工程的详细数据未做三方(发包方、承包方与监理公司)签字的记录,仅凭承包方施工日记进行结算,发包方提出异议。安装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隐蔽在墙体中的管线铺设记录与确认问题。2、计费系数之争。该争议主要是由于承包方资质变更或者施工队属于挂靠单位或者承包方由不同资质的单位合作组成,资质之争表现在结算领域就是计费系数之争。3、大型机械租赁费用的计费之争。许多建设工程需要承包方对外租赁大型机械设备,例如台搬等。按照建筑行业惯例,这些大型机械的租金应该在工程款外另行计费,特别是为了赶工期时,更是如此。承包人租赁时一般有说明,发包方为赶工期也不否认,但进行工程结算时发包方总觉得在合同款外另行支付设备租金不合算,认为承包方使用的机械应该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总找理由拒付。4、竣工决算时间之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署之前承包方会提交一份预算报告,工程竣工后再由承包方提出决算报告,然后报经发包方审核,达成一致后由发包方
    2023-08-09
    369人看过
  • 工程结算纠纷属于哪个部门管?
    工程结算纠纷可以找的部门:工程结算纠纷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关于工程结算纠纷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
    2023-08-09
    356人看过
  • 常见工程结算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工程结算争议的解决方案通常有四种:双方自行和解。和解是双方自行协商、沟通、谈判解决,这对合作基础好的合作伙伴、工程结算争议小的项目,这种解决方法最好,不仅效率高,而且经济友好。第三方机构进行调停解决,达成调停协议后向法院确认。目前,有相应专业从事建设工程调停的组织,有相对专业的调停人员,通过这些调停人员的交流和协调,可以达成调停。商事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裁决终局。商事仲裁需要签订协议时,约定某仲裁机构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者签订协议后以补充协议方式约定。仲裁通常效率高,争议解决时间快,保密。经法院审理调解或判决。法院在受理后判决之前可以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做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同等效力,如果不能达成调解,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劳动纠纷解决途径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求解决纠纷的具体方案。协商程序一般在纠纷发生的初期进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提出协商。2、调解程序调解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一般在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之后,提起仲裁之前进行。根据《劳动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2023-08-07
    427人看过
  •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解决途径包括哪些
    解决工程结算纠纷通常有四种方式:双方自行和解。和解是双方自行协商、沟通、谈判的解决方案,对于合作基础较好的合作伙伴,工程结算纠纷较小的项目,这种解决方案是最好的,不仅效率高,而且经济友好。由第三方机构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到法院确认。目前,有相应门从事建筑工程调解的组织,也有相对专业的调解人员。通过这些调解人员的沟通和协调,可以实现调解。商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一裁终局。商业仲裁需要签订协议时,由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在签订协议后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仲裁通常效率高,争议解决时间快,保密。调解或判决由法院审理。法院可以在受理判决前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效力相同。如果不能达成调解,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出现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怎么办1、出现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
    2023-08-07
    144人看过
  • 建筑工程结算纠纷的解决途径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3、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如何处理预售商品房建筑面积交付时增减的纠纷问:我向某房产公司预购了一套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91平方米,在交房时建筑面积减至88平方米,请问我能不能向该房产公司交涉答:预售商品房建筑面积具有不完全确定因素。在预售商品房建设竣工后,应由房屋土地测绘部门测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以房屋土地测绘部门测定的建筑面积为依据。因此,预售商品房在交付时,会出现交付的建筑面积与预售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增减的情况。由于我不清楚你预购的商品房减少3平方米建筑面积是什么原因,另外,在签订预售商品房合同时对建筑面积的误差是如何约定的,所以,我只能就几种可能的原因及处理意见供你参考。预售的内、外销商品房统一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
    2023-08-06
    115人看过
  • 甲乙双方工程结算纠纷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工程结算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是协商达不成一致,可请第三方调解;2、若调解不成,可提请仲裁或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执行。起诉至人民法院,甲乙双方要投入大量时间、财力和精力,还将影响双方信誉,故能协商解决的不请第三方调解,能调解解决的不请求仲裁或起诉至人民法院。工程结算编制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3、施工方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4、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8、工程预算书;9、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10、安装工程定额基价;11、结算编制委托合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一)双方协商确定;(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
    2023-08-06
    352人看过
  • 司法管辖权的归属问题:检察院和法院的归属
    检察院法院归国家管辖。法院和检察院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国家机关,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一样是产生于人大,并接受人大监督。法院和检察院是属于双重领导的国家机关,业务上是受上级院的领导或指导,而政治上是受地方党委的领导,在人事、财务上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制约。工程结算纠纷归谁管工程结算纠纷的处理,以预算部为主,其它部门配合完成。国务院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诉讼监督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诉讼监督工作。
    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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