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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继承权
丧失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主观存在恶意,客观上实施了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以违法手段阻碍被继承人等行为,依法被剥夺继承遗产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更多>

丧失继承权

  •  房产分配的规则有哪些?
    这段内容讲述了房地产继承权分配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所有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房地产继承权分配的顺序是: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所有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分别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的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但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遗产。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为基础,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为附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因此,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对于遗产的继承有着重要的影响。房地产继承权分配的顺序是根据我国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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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合同达成,女方有权要求取回所有房产吗?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女方在房屋过户后无法返回的情况。但是如果女方符合法定情形之一,则可以请求返还。其中包括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未履行对赠与人的赡养义务、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则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如果女方的房子没有过户,则无法返回。但如果过户给女方的女方符合以下法定情形之一,则可以请求返还:1.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2.未履行对赠与人的赡养义务;3.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因受赠人违法行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人的撤销权与继承人的撤销权有何区别?赠与人的撤销权与继承人的撤销权是两种不同的撤销权。赠与人的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而继承人的撤销权则是指继承人可以随时撤销继承。赠与人的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无需事先告知受赠人。赠与人可以因为各种原因,如后悔、变更计划等撤销赠与。但是,赠与人的撤销权不能对抗受赠人,也就是说
    2023-08-23
    220人看过
  • 嫁人后还要赡养父母吗
    需要的话,不赡养老人是无效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赡养人的义务。赡养人不仅包括老年人的子女,还包括依法承担赡养义务的其他人。我国法律还规定,公民享有的权利可以放弃,公民的义务不能放弃。任何与法律冲突的事情都不受法律保护。不赡养老人的协议是与法律冲突的事情,所以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女儿嫁人后还能分遗产吗女儿嫁人后当然能分遗产。无论儿子还是女儿在法律上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女儿不会因为嫁人了就丧失继承权。且女儿与儿子、配偶、父母一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与他们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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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物业公共收益如何分配
    一、民法典物业公共收益如何分配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公共收益的分配,由谁支配需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在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受委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代为管理该小区的公共收益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自行决定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或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二、小区的公共收益如何使用小区的公共收益的使用,具体如下:1、维修、更新、改造、增设共用设施设备;2、业主公益活动的开展;3、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的工作经费和补贴;4、邀请第三方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经营性收益进行审核所需费用;5、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事项。民法典如何分配老人死后遗产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若有遗嘱或有遗赠扶养协议,应优先由遗嘱或协议中指定的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出现上述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等情形,应当依法按照法
    2023-08-18
    446人看过
  • 继承遗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法律依据:《民法典》【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前妻的孩子可以继承遗产吗前妻的孩子可以继承遗产。父母离婚并不会导致与孩子之间的关系消灭,父母与孩子之前依旧是具有亲缘关系的存在。作为父亲即使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也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用,当父亲老了孩子也具有赡养的义务和责任。孩子依然是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丧失继承权,孩子有权继承父亲那属于自己的部分遗产。
    2023-08-18
    406人看过
  • 继承关系证明派出所不盖章怎办
    不给开法定继承人证明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你没有满足继承条件,没有满足继承条件主要原因是: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6、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未处分的遗产。刑事案件二审终审制不服怎办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同级人民检察院不受理的话,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3、向人大信的访部门进行反映。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不予抗诉后继续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
    2023-08-17
    397人看过
  • 民法典中遗嘱是否可加附加条件
    民法典中遗嘱可以附加条件。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财产及有关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在附义务的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不能只表示接受权利而不接受义务。他必须在接受权利的同时,承担遗嘱人在遗嘱中为其设定的义务。如果该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遗嘱中过错继承权是否会丧失篡改遗嘱不一定会丧失继承权,如果情节严重的,继承权会丧失。所谓情节严重,就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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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种继承方式的先后顺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即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依法定继承方式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财产继承方式顺序遗产继承人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没有义务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但自愿清偿的除外。死者生前将财产转让给他人的,为继承人,死亡时个人合法财产和其他依法可以继承的财产权,视为继承。在继承中,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由被继承人的遗嘱指定为一个或者多个法定继承人,或者将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遗嘱中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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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的开始由谁负责通知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或者由遗嘱执行人负责通知。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当事人因继承纠纷起诉道法院的,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分割遗产时,法院应当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并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待分割遗产协商完毕或人民法院判决之后再行处理。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怎么办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前死亡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一种是遗嘱继承中于继承之前死亡。(一)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适用代位继承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则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也就是遗产又继承人的子女继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
    2023-08-17
    230人看过
  • 有关继承的法律依据
    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对于继承权的主体认定,应当基于实际的继承方式来进行认定,如法定继承是属于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继承的,而遗嘱继承是根据遗嘱人的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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