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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密措施
脱密措施一般是指在脱密期间(提前通知期———特指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不是《劳动法》规定的30日的提前通知期),承担保密任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明确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约定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以保护企业... 更多>

脱密措施

  • 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自治———保守商业秘密之脱密措施
    脱密措施的概念和目的脱密措施一般是指在脱密期间(提前通知期———我们所谈的提前通知期,特指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不是《劳动法》规定的30日的提前通知期),承担保密任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明确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约定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约定脱密措施其目的同样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防止劳动者侵犯企业的正常利益,获取非法利益。采取脱密措施的法律依据我国目前对脱密措施的规定,同竞业限制一样仅有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定,缺乏法律层次的规定。在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项中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可见,该条款为劳动合同中约定脱密期提供了依据,使这种保守商业秘密的措施,具有了一定的可操作性。具体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脱密措施在应用中同样要求首先必须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否则其约定就是无效的。2、采取脱密措施义务主体,与竞业限制一样针对的应当是实际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相关人员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而不能是不加区别的企业所有的员工。3、采取的具体脱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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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密合同书
    脱密措施
    保密合同书总部:_________。甲方:_________(总部/分部/加盟店)。乙方:_________(员工)。根据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成的《劳动合同》,甲方聘任乙方为_________。为了满足总部_________及甲方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根据总部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保密协议:_________一、商业秘密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总部特许经营系统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总部及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依照本协议知悉的商业秘密,除另有规定之外,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二、商业秘密的范围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__职务,在任职期间知悉的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无论甲方是否对该等信息标明商业秘密,乙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以下信息:(一)总部许可甲方使用的经营诀窍,包括总部制定的特许经营手册及总部通过书面文件形式载明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经营管理的信息,以及_________信息;(二)总部许可甲方使用的_________技术秘密;(三)甲方的客户名单及_________信息;(四)有关加盟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及_________信息;(五)乙方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作品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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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①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平等地决定是否缔约,平等地决定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可拒绝与对方签订合同,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与自己签订合同。②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从平等原则引申出来的。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要求双方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享有任何特权。当事人订立合同只能出于其内心意愿。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③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要求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合同才成立。可能双方当事人都有与对方订立劳动合同的意向,但在具体条款上,如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等问题上往往意见不一,这时合同就不能成立。④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根据劳动部1994年9月5日发布的《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解释,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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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了可以再来找你
    ——劳动合同中的保护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款离职了可以再来找你——劳动合同中的保护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款周斌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劳动法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在不少地方法规、规章中也越来越细化。2001年11月15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自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北京市也于2001年12月14日颁布了由市长刘淇签发的《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自2002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比上海市和北京市以往颁布的劳动法规、规章,京沪出台的这些劳动合同新规定,其先进性不言而喻。其中关于保护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的规定,更体现了上海和北京独特的经济地位和劳动法律关系发展的特点。泄露商业秘密:从违法到违约《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按照岗位要求需求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协商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提前通知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
    2023-06-08
    199人看过
  • 保密合同(二)
    脱密措施
    总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总部/分部/加盟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根据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达成的《劳动合同》,甲方聘任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满足总部_____________及甲方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根据总部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保密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商业秘密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总部特许经营系统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总部及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依照本协议知悉的商业秘密,除另有规定之外,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二、商业秘密的范围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__职务,在任职期间知悉的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无论甲方是否对该等信息标明商业秘密,乙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以下信息:(一)总部许可甲方使用的经营诀窍,包括总部制定的特许经营手册及总部通过书面文件形式载明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经营管理的信息,以及_________信息;(二)总部许可甲方使用的____________
    2023-06-08
    188人看过
  • 脱密措施(脱密期)
    脱密措施具体指承担保密任务的员工在离职前(无论是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还是一方明确要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原先岗位,在接触不到商业秘密的新岗位例如行政等内勤部门工作一定时间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特殊措施。脱密措施在员工从原企业原工作转换到新企业新工作的敏感期间设定缓冲区,可以对劳资双方利益影响最小的情况下有效保护企业对商业秘密享有的合法利益。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二十二条则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处于脱密期间的员工在新岗位的工作一切正常进行,但是不得接触与原岗位有关的资料。需要注意的是,脱密措施只能针对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而并非对所有员工都适用。同时脱密期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超过部分无效。在正常情况下,脱密期间员工的各项待遇与原岗位也不应有明显差距。并且在脱密期间员工各项合法权益不容被歧视与侵害,这是企业对员工采取脱密措施的前提。
    2023-06-08
    286人看过
  • 什么是脱密期?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哪些脱密措施
    所谓脱密,顾名思义,即不再接触商业秘密。用人单位通过约定,要求员工在离职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在员工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必须为用人单位再工作一定期限,该期限届满,员工才可以正式离职,在通知后的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可以将员工调换至不需保密的工作部门,以确保员工不再获知新的商业秘密,因此又被称为提前通知期。这一制度是基于商业秘密的时效性的考虑而设计的。员工在保密部门工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可能会在脱密期内被公开,从而不再是商业秘密,即便未被公开,由于用人单位的业务在不断的发展,在脱密期内一定会有新的商业秘密产生,这些新的商业秘密当然更有价值,原有的商业秘密便在脱密期内降低了价值,即使被泄露,也不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过大的经济损失。竞业限制条款也是用人单位保守自己的商业秘密的一种措施,即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约定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到与该用人单位具有竞争性的企业工作。这是保证商业秘密不被竞争对手获知的一个方法。在这种运作模式下,员工在竞业限制期内不是用人单位的雇员,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或解除。竞业限制义务的根据在于劳动合同中的尚未失效的保密条款或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但是在脱密期内,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未解除,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员工也仍须遵守用人单位的种种
    2023-06-08
    199人看过
  • 什么是脱密期?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哪些脱密措施?
    所谓脱密,顾名思义,即不再接触商业秘密。用人单位通过约定,要求员工在离职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在员工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必须为用人单位再工作一定期限,该期限届满,员工才可以正式离职,在通知后的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可以将员工调换至不需保密的工作部门,以确保员工不再获知新的商业秘密,因此又被称为提前通知期。这一制度是基于商业秘密的时效性的考虑而设计的。员工在保密部门工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可能会在脱密期内被公开,从而不再是商业秘密,即便未被公开,由于用人单位的业务在不断的发展,在脱密期内一定会有新的商业秘密产生,这些新的商业秘密当然更有价值,原有的商业秘密便在脱密期内降低了价值,即使被泄露,也不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过大的经济损失。竞业限制条款也是用人单位保守自己的商业秘密的一种措施,即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约定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到与该用人单位具有竞争性的企业工作。这是保证商业秘密不被竞争对手获知的一个方法。在这种运作模式下,员工在竞业限制期内不是用人单位的雇员,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或解除。竞业限制义务的根据在于劳动合同中的尚未失效的保密条款或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但是在脱密期内,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未解除,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员工也仍须遵守用人单位的种种
    2023-06-08
    75人看过
  • 保守商业秘密之脱密措施
    约定脱密措施其目的同样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防止劳动者侵犯企业的正常利益,获取非法利益。(一)采取脱密措施的法律依据我国目前对脱密措施的规定,同竞业限制一样仅有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定,缺乏法律层次的规定。在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项中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可见,该条款为劳动合同中约定脱密期提供了依据,使这种保守商业秘密的措施,具有了一定的可操作性。(二)具体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脱密措施在应用中同样要求首先必须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否则其约定就是无效的。2、采取脱密措施义务主体,与竞业限制一样针对的应当是实际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相关人员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而不能是不加区别的企业所有的员工。3、采取的具体脱密措施应当是合理的,而不能违反《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强行性规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约定将失去法律约束力。4、脱密措施的适用时间,对劳动者采取脱密措施的时间,即脱密期(提前通知期)一般不能超过6个月。5、采取脱密措施的一般是在科技型企业或者高新技术开发领域适用,或者一些智
    2023-06-08
    230人看过
  • 脱密措施有哪些
    脱密措施
    一、脱密措施定义脱密措施一般是指在脱密期间(提前通知期———特指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不是《劳动法》规定的30日的提前通知期),承担保密任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明确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约定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约定脱密措施其目的同样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防止劳动者侵犯企业的正常利益,获取非法利益。采取脱密措施的法律依据:我国目前对脱密措施的规定,同竞业限制一样仅有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定,缺乏法律层次的规定。在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项中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可见,该条款为劳动合同中约定脱密期提供了依据,使这种保守商业秘密的措施,具有了一定的可操作性。二、适用脱密期间的注意事项1、脱密措施在应用中同样要求首先必须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否则其约定就是无效的。2、采取脱密措施义务主体,与竞业限制一样针对的应当是实际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相关人员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而不能是不加区别的企业所有的员工。3、采取的具体脱密措施应当是合理的,而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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