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公司解散程序”是终止公司权利和义务,取消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即公司实体不再存在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主要分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自愿解散是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思而自愿进行的解散,强制解散是法律或政府主管机关强制公司进行的非自愿性质的解散
公司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 自愿解散的程序: 1、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2、成立清算组并完成清算; 3、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的情形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的步骤有: 1
公司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接纳另一个或几个公司加入本公司,加入方解散,并取消原法人资格,接纳方继续存续的一种公司兼并形式。公司吸收合并的步骤主要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须分别作出同意合并的决议。第二,合并各方分别就公司目前经营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
公司股东变更的步骤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批准,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 2、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公司法人的清算程序的步骤是成立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以及确定财产分配方案。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算结束后,应当出具清算报告。
公司的普通清算是是相对于破产清算来说的,公司决议解散之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制定并执行分配方案之后,公司就不再有资产。此时才能注销。
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遗嘱公证手续: 1、提出申请。即遗嘱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审查材料。即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准予公证。即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
1、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如果核准后名字有效期为6个月; 2、租赁办公地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 3、到工商局的指定银行办理入资手续,打入注册资金; 4、入资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向工商局提供企业设立申请表,包含法人
公司设立的程序如下: 1、核名: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
分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1、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需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和备案公章; 3、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
注册公司要九个步骤,分别是: (1)核名; (2)到刻章厂刻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3)办理营业执照; (4)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国税证; (6)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7)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8)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