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5
侵犯商业秘密构成犯罪,会判刑。侵犯商业秘密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
在实践中,法院在确定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后确定赔偿数额的方法通常是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为依据确定赔偿额。这种损害赔偿方法,实际上是民法中损害填平原则的具体应用。关于侵害商业秘密而造成的损失认定,要注意商业秘密本身的
对于公司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目前在我国普遍存在以下几种保护措施: 1、公司企业与本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能够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关键员工,签订违约金较为高额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或者通过与本公司能够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相关
在我国,明确对商业秘密作出规定和保护的法律,主要是2019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主要是指那些具有秘密性、商业价值性、保密性的商业信息。具体包括了,企业或者个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等商业信息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包括了: 第一,行为人通过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行为人对外披露、擅自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以下四种:1、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这种控制与管理必须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采取不合法、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与使用。2、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照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用途对其加以利用。权利人有权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因为注册商标的法定有效期限届满但又没有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被注销,商标权因此终止; 2、由于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商标,导致终止的;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商标侵权的种类有: 1、行为人在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的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类型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在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的许可的情况下,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在同类型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婚姻法规定了四种婚姻无效的情形: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将第三种情形,即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予
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
合同的终止情形主要包括了:第一,合同的解除情形。第二,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情形。第三,合同的其中一方行使抵销权的情形。第四,合同的其中一方免除对方债务的情形。第五,合同当中需要履行债务的一方将债务提存的情形。第六,合同的债权以及债务共同归属于
婚姻效力的情形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有效婚姻,有效婚姻受法律的保护,并规定夫妻间应享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无效婚姻,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包括违反一夫一妻制的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未达到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