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2
被告不接传票的情况下,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继而可以开庭审理,缺席判决。因此,无论被告是否出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被告不接电话不拿传票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首先不接受传票,法院可以以公告方式送达传票。60日之后,就可以开庭审理。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
赡养纠纷被告不接传票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之后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
如果被告不接法院传票的话,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被告缺席离婚。法院立案后,先传唤被告,再通知原告。法院的惯例是先打电话通知被告。电话通知不到的采取直接送达、保留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的等方式,如果被告仍然没有收到法院传票的,法院仍然可以按照
人们处理民事纠纷的办法很多,其中就包括诉讼。原告提交诉讼申请,法院立案后,会择机开庭审理,在此之前,法院会用传票的方式通知被告出庭时间及地点。有时候,被告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会选择拒绝接受传票。那么,被告不接传票能否开庭?不接法院传票不违法。
被告不接传票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首先不接受传票,法院可以以公告方式送达传票。60日之后,就可以开庭审理。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
经常会遇到,诉讼中有明确的被告地址及电话,被告为了躲避诉讼故意不接电话或故意不来领取传票的情况。人民法院遇到这样情况往往会告知原告,让原告想办法再重新提供被告的其他地址或者电话,否则,法院就驳回原告起诉。司法实践这样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呢,到
起诉离婚被告不接传票,法院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留置送达,是指当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无理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它人到场;说
被告不接传票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