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挪用资金定挪用资金罪,其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
满足以下条件即构成: 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
在挪用资金罪的刑事处罚标准中的确是有处罚金这样的规定,处罚金一般是针对于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方面: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挪用资金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再者就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
挪用客户资金是犯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改变资金用途有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侵犯的客体不一样,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量刑标准不一样,挪用资金罪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挪用公款罪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
罚金适用于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其他故意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挪用资金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