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是最长是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在2个月内。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但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间届满未能终结的案件经批准可延长1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犯罪涉及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或可能被
羁押包括逮捕和拘留,具体如下: 1、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逮捕属于在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 2、羁押是在逮捕、拘留以后决定
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
犯罪嫌疑人可以减刑的情形包括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
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的处理办法是:由国家对其进行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生活费。
一般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但是对于案件复杂,在羁押期限内不能审结的,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是法律规定的情况特殊的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肝癌可以在看守所羁押,若是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羁押的措施,如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
羁押期限根据情况羁押时间长短不同: 1、一般情况下对被告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
对于犯罪嫌疑人怀孕一般是不能羁押的。 根据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在被逮捕了之后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但是在申请之前也要确保在出去了之后不会对他人造成任何的伤害,那么才可以实施此行为。
犯罪嫌疑人一般最多可以羁押三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立功的方式为:可以通过下列表现来立功,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