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还有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
在行政诉讼中,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分别作出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等。
公诉案件法院退卷后可以延期审理。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终审后向检察院抗诉的方式:如果案件的判决存在明显过错的,有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向检察院控申处递交书面材料提起抗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
检察院没有定罪权,对案件定罪量刑的权力属于审判权,审判权归法院所有。审判权,是指审理权和裁决权的合称,它是法院所专有的一种排他性的基本权力,除法院之外其他任何机关不享有这种权力。对此,各国皆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加以规定。审判权作为一种权力存在,
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立案后,检察院对直接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后,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依法进行审查、核实。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程序是什么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
检察院对一些刑事案件是可以立案进行侦查的,最常见的案件是职务犯罪类的案件。公民发现有犯罪案件时,可以向检察院举报的,检察院要受理案件,确定是否立案,控告人地检察院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10日内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议。
民事案件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被裁定驳回,在上诉期内上诉即可,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
最新检察院变更起诉书,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可以变更起诉,之后开庭审理的,按照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法进行判决。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
检察院变更起诉书,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可以变更起诉,之后开庭审理的,按照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法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