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遗产管理人的概念:对遗产履行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等义务的人。
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进行管理。
破产管理人委员会作用如下: 1、对破产债务人的同财产、公章、会计账簿等材料进行接管。 2、对破产债务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制订调查报告。 3、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 4、追回被他人占有的财产,收回破产人未收回债权和要求未激纳或足额缴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
破产管理人的义务如下:1、破产管理人注意义务。破产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本质上是一种管理型的义务,是破产管理人在管理破产财产时应运用自己的才能、技能、知识、判断和经验达到某种标准的义务;2、破产管理人注意义务。破产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本质上是一种管理
一、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
破产管理人是《破产法》上的概念,是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管理和分配破产企业财产的主体。清算组的概念比较广泛,在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等程序中进行清算的主体均叫清算组。但清算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变为管理人,如由自行清算、强制清算、行政清算等程序转化为破
清算组不一定就是破产管理人。清算组是指公司依法解散后,由特定人员组成的,依法处理公司清算事务的组织。而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破产管理人委员会作用如下: 1、对破产债务人的同财产、公章、会计账簿等材料进行接管。 2、对破产债务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制订调查报告。 3、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 4、追回被他人占有的财产,收回破产人未收回债权和要求未激纳或足额缴
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的区别: 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清算组成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 2、机构功能不同。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破产管理人不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还关注破产重整与
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存在以下区别: 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 二、 四、五项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 2、机构功能不同。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破产管理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