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股权转让办理时间一般需要半年左右。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权可以转让。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将受让股东记载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此种情况下该合同应认定为可撤销。因为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其所侵害的仅仅是其他股东利益,而并非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只要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就不应轻易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
前提:满足了《公司法》第71条及司法解释 (四)第17条、20条的规定后,所出现的冲突,冲突表现为: 本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对欲转让的股份进行受让但是只受让一部分,剩余部分留与非股东受让人,但是,非股东受让人欲购买多于剩余部分或者全部购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但在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问题上存在法律冲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没有优先权。法律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公司的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做类似的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