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行政诉讼法中有诉讼时效。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六个月的有效期限内提出;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不服复议决定后起诉的,则需要在十五日内提出。
行政诉讼有诉讼时效中止。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会中止;等到障碍消除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起诉期限,但是否批准由法院决定。
行政诉讼也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会中止;等到障碍消除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起诉期限,但是否批准由法院决定。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法上的诉讼时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法中有诉讼时效。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但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而其他案件超过五年的,法院不再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起诉,该期限从上述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诉讼起诉时效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六个月;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是行政相对人不服复议决定的,也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再向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