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遗嘱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并不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有效部分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遗嘱继承公证这样办理: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原件;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6、公
立遗嘱人有债务问题是可以要求被继承人偿还立遗嘱人的债务问题,当然偿还债务是以所应继承人的遗产为限。如果没有在遗嘱里交代债务是如何继承的情况下,是由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先行承担债务偿还,如果没有清偿债务的能力,那么是由遗嘱继承人或者受
子女不赡养老人的,应当支付一定的赡养费,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也不支付赡养费的,老人与子女达不成一致协议的,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人民法院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承担赡养费后,子女仍然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履行。如果老人
办理房产遗嘱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嘱的法定形式有5种。公允遗言、遗书、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口头遗言。内容冲突时,必须低遗嘱的相应内容失效,测遗嘱效力高低的原则是:公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的遗嘱,遗嘱者欲撤销或变更公允遗嘱,公允遗嘱必须以公允遗嘱的形式有效
对遗嘱有异议的情况下,异议当事人一般可以与其他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以据此向有关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据此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诉讼时效为三年。
对遗嘱有异议的解决方式:如果不认可遗嘱的内容,协商解决或提起诉讼。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遗嘱有异
口头遗嘱纠纷发生时首先需要确定口头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是情况危急时做出的,是否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确定效力后,可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遗嘱其他继承人不认可需要遗嘱执行人执行,或者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遗嘱如果是公证过的,不承认也具有效力。如果没有公证,但是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有证人证明的,遗嘱有效。如果有相对人提出异议,须要举证证明遗嘱的效力不具备。没有相对人产
遗嘱部分无效的,并不会影响遗嘱其他有效部分的效力。如果出现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则有效部分涉及的遗产按照遗嘱分配,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若遗嘱全部被认定无效,那么死者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