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生效后必须交付给买受方,这样才能实现买受方的经济目的;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尚不存在或尚在建造中。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商品
没有预售证的房子交了定金后,能要求退还该定金。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开发企业只能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后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房款的,所以在未取得预售证的前提下开发商跟购房者之间的协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含买卖双方和预售商品房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预售商品房的位置、编号。 (3)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
一、认购书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影响。认购书(又名购房预订书、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临时证明单); 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前所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书,是对双方买卖商品房有关事宜的初步法律确认和书面凭证。 二、登记备案对
《民法典》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协商撤销,也可以诉讼撤销或仲裁撤销。诉讼撤销或仲裁撤销的情形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
已预售的商品房能抵押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五十一条第 二、三款规定,当事人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抵押权的效力范围限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部分。 当事人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续建部分、新增建筑物以
定金是能退的。因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没有售卖房子的资格,此时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意向书以及交纳的定金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可以向开发商索要已经交纳的定金。
预售商品房是可以再次进行转让的,但是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 在取得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才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及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的条件是: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