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当事人对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表示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上诉到上一级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如果是对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后的十日内,上诉到上一级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第一审的期限为3个月,如有特殊
行政诉讼期限的计算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认为行政处罚决定有误或对其他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计算行政诉讼期限的办法: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六个月。当事人如果认为行政处罚决定有误或对其他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索取合法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七日,从决定拘留起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从决定逮捕时起计算。
刑事案件中延长羁押的期限是从原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而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继续延长
行政拘留时间解释的计算是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 行政拘留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拘期限的计算: 1、刑事拘留时间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次日起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是期限届满之日,不得超期羁押,国家严格实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 2、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限以内,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