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主要有: 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
1、按照实际情况而定。取保候审之后,案件并未终止,仍然按照法定程序来走。 2、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那就会起诉、开庭、审理、宣判。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提起公诉的、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撤案的,那就就此结案,就不再有审理
在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可以查到,但是必须是对有相关授权的办案民警才可以查询。另外,刑事案件在互联网上不能查询,属于保密范围,只有公安局内网可以查询。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网上查询。如果想了解案件的进程,可以: (1)委托律师,部分地区开通有
案件批捕后取保的程序是:提出申请、审查批准及提交保证金和变更强制措施。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检察院自侦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是三十天。 检察院要在三十天内做出是起诉还是不起诉、怎样起诉的决定,如果案情特别复杂三十天还不能做决定,那么还可以多给十五天的时间。
刑事案件逮捕后的侦查期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限超过12月,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或变更取保候审措施。
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
刑事侦查的流程如下: 1、询问犯罪嫌疑人; 2、询问证人、被害人; 3、勘验、检查; 4、搜查、扣押物证、书证; 5、鉴定; 6、通缉或拘传; 7、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