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
看守所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在人民法院发放执行通知书、判决书后,会放人。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依法释放后,看守所在确认前述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后,会放人。 被主管机关决定劳
看守所探视条件如下: 1、时间条件,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外才能探监。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判决生效后,家属就可以申请会见; 2、探监的主体只能是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 3、探监时,需要拿身份证等证件; 探监,指去监狱探望服刑的人,
家属只能会见已经判决结束的已决犯,未决犯是不能会见的。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也属于探监的一种。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应该出示以下证件: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看守所的上班时间,一般与当地机关单位的上班时间一致;早上上班时间是9: 00,下午上班时间是13: 00,下午下班时间是17:00。 一般是在工作日才允许探望,但是特殊情况应该可以申请。
看守所能否探视,视情况而定: 1、刑事拘留,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可申请探视,与其会面和交流,其家属不得探视; 2、民事拘留,被拘留人家属可以申请探视。探视被拘留人时,应当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填写登记表以及民警核对过以后,方可探视。 一、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如下: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相应法律规定情形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看守所释放流程为: 1、结算罪犯劳动报酬并领取《出监罪犯劳动报酬发放审核表》,交给罪犯本人签名确认,报监区长审核。 2、罪犯刑满之日24小时内办好释放手续,签发《释放证明书》;《释放证明书》正本给被释放人员;而副本、《出监鉴定表》及判决书抄
在拘留所的面谈分为刑事诉讼中与律师的会面和审判结束时与家人的会面。但是被判处刑期未满三个月的,不需要直接送进看守所执行刑罚。为了便于管理,看守所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会见律师和家属的过程做出不同的规定。律师会面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授权
劳动中,不准喧哗、嘻笑、打闹,不准将自己应该完成的劳动生产任务强加给他人完成,不准随意出入劳动场所,不准将违禁品和与劳动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劳动场所。
退侦后还会继续拘留,但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可以自行侦查,也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自首后会不会马上拘留这需要看具体犯罪的情节严重与否,如果所犯罪行对社会他人危害不大,加之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的,可以酌情进行减轻、从轻处罚,有可能不被认为是犯罪的情况是无须拘留的。
作案后自首的,公安机关一般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自首也是间接承认了犯罪事实。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会发生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