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有签合同的权利,但是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一般来说,罪犯亲自行使人身权利只能在看守所或监狱范围内进行,如果超出看守所或监狱活动的范围就应由其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看守所管理罪犯应当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办理罪犯
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比如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是会计算在刑期内的。
在看守所服刑是可以减刑的。被判刑一年,在看守所服刑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所规定的条件,可以减刑。要争取减刑的,首要的是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或者在看守所内争取有立功表现,经监管部门审核符合减刑条件的。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关押进看守所后到判决要走的程序包括侦查机关侦查、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等。看守所是我国对人犯进行关押的主要场所,犯罪嫌疑人补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就会被移送到看守所进行羁押,检察院
已经刑事拘留37天了还没有放人,从法律上讲,应当是批准逮捕了;按法律规定,执行逮捕后,家属应当在24小时内收到逮捕通知书。作为家属,除了为亲人聘请律师外,也可以自己提出申请,要求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当然,是否准许的,由办案机关决定。
从看守所到监狱的程序为: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即人民法院将判决书送达羁押场所的一个月内,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实践中,罪犯必须在监狱集训点
拘留所与看守所羁押对象的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因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而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和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中因违反法庭纪律而被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而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现行犯、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人被关押地是:逮捕后会关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总之,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方大体就是地个地方,一是看守所,二是监狱,前者是法院
刑事拘留不会翻看手机。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
判刑后在看守所的,家属可以会见。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探视;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