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6
罪犯被判缓刑的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
被判处拘役的,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的,可以减刑;但是,被宣告缓刑的,不适用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判一年半可以减刑,只要是符合减刑的条件。法定减刑的条件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法定的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判刑二年能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判缓刑如果同时具备减刑适用条件的,就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只要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表现良好,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
在缓刑期间是可以申请减刑的。对于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前提下,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符合减刑条件可以减刑。缓刑犯只要同时符合减刑条件的,就能减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减刑条件的就可以或应当减刑。由此不难看出,减刑的适用范围只有刑罚种类和条件的限制,符合减刑条件的缓
监狱服刑人员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就可以申请减刑,不论服刑多久都可以申请。根据法律的规定,减刑的条件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以及有重大立功表现。
罪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后,再次减刑的规定如下: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
减刑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中国刑罚既有惩罚犯罪分子的目的,又有教育改造犯罪分子的目的,从而维护社会的和平。相对来说我国刑罚是基于人道主义而设立,只要犯罪分子有积极悔改的表现,国家与人民愿意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
1、只要满足条件,判处缓刑的罪犯,可以申请减刑的。 2、对于罪犯的减刑,会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