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滥用管理公司职权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滥用职权罪的判定如下: 1、犯罪对象,侵犯本罪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犯罪,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
犯罪分子构成的滥用职权罪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根据以下条件进行认定: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4、其他
滥用职权罪应该根据以下要件认定。 一、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
滥用职权罪的损失根据以下条件认定: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
《刑法》第67条第1款已作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据此,认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构成滥用职权罪的案件,其立案标准是: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1、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无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 2、玩弄职权,随意决定或处理事项; 3、故意不履行应履行的职责,或者任意放弃; 4、以权谋私,以假公济私,不正确履行职责。 滥用职权必须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
认定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所适用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没有造成损失的,不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国有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刑如下: 1、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滥用职权罪判刑如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