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2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
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是不存在的,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一般是不存在共犯的。但是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一般是不存在共犯的。但是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的后果如下: 1、因逃逸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逃逸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2、对逃逸的当事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因逃逸致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处罚内容有: 1、犯此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如下: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2、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过失,如果行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按其他规定定罪量刑,不能适用此罪; 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交通肇事罪的特点如下: 一、客观特征。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客体特征。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三、主观特征。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
取保候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后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商标复审程序就是指申请人对商标初审结果不服,请求对商标申请进行复审的情形。依据《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