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符合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
无期徒刑是不可以监外执行的。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司法机关会对犯罪分子的情形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同意其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因此可以看出,监外执行只适用有期
监视居住在符合相应的条件时能折抵刑期。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监视居住的地点可能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也可能是在指定的居所;对于在指定居所执行的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若之后被判处管制,则监视居住一天可折抵管制刑期一天;若
无期徒刑不可以监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 3、不能自理,适用于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 被
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有下列情形的,则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怀孕期;处于哺乳期的妇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而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的罪犯。
可不可以减刑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主要看是否符合减刑的条件,如果符合的可以申请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
监外执行期间可以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以减刑的情况如下: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 3、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
监外执行不可以减刑。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监狱内服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才可以减刑。而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所以是不能减刑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
监视居住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中明确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哺乳期监外执行期限是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如果被监外执行的妇女认为其哺乳期需要适当延长的,可以向当地担负监外执行监管职责的执法机关和担负监督职责的检察院提出延
监视居住期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需要分情况说明。一种情况是在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住所采取监视居住,那么在监视居住期间是无法折抵刑期的;还有一种情况是相应机关在指定的居所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进行监视居住,那么这段时间的监视居住期间是可以抵扣刑
监外执行的期限没有规定时间限制。 监外执行的期限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有终止的情形。主要有: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