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个人普通讨债方法: 1、登门要债。所谓登门讨债就是指债权人或者讨债人走出去,到债务人的所在地,到债务人大本营去,和债务人直接进行面对面的交涉、协商,直接向债务人就债的清偿进行催讨。 2、请债务人来自家商谈。 3、不期而遇。 4、聚会相遇。
债权人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免除债务,免除债务是债权人的权利,债务免除的,则免除部分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务消灭,且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消灭。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履行债务。 2.如果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未明的,债权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债务的,但是应当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3.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债权人有权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
债权债务承担与债务转移的区别是债务转移的应当取得债权人同意,而债务承担,如果是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可以直接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没有明确拒绝的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
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债务是由原债务人继续承担合同责任。债务人与承担人之间的协议,须具备以下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必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2)所转移的债务须具有可移转性; (3)须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协议,且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
债权人免除债务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债权人免除债务属于单方行为,因此,债权人免除债务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 我国民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债权人一般是可以拒绝债务人仅履行部分债务的。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
债权债务承担与债务转移的区别是: 首先,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该协议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并没有和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
债务转移后,会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是依法被转让的,新债务人需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和从义务;但也获得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利。而原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债务人死后债权人追偿债务案件涉及的问题: 1、继承人在诉讼前表示放弃继承权,被告的适格问题。 2、死者的继承人没有书面放弃继承的,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
债务人无钱还债且无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任何时候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若发现债务人确实无钱归还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一般会执行程序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