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重庆市对于交通事故所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基础,是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因扶养人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力,导致被扶养
交通事故对于城镇赔偿标准的认定,一般是以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来确定。 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
交通事故中农村和城镇赔偿标准,受害人是城镇居民,应当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计算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消费支出计算,受害人是农村居民,按照农村人均收入水平计算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农村消费支出计算。
交通事故中对当事人的城镇赔偿金额应当以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来确定,一般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具体包括:、 1、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
主要是要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和农村的人均收入来决定的。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下,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下,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之一,在城镇连续居住并经商一年以上,户籍所在地基层
交通事故对于城镇赔偿标准的认定,一般是以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来确定。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
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基础,是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因扶养人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力,导致被扶养
交通事故身为农村居民的老人有些情形下也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比如农村农村居民在城镇地区生活、工作的时间已经达到了一年以上不以务农为生活来源的情形,或者是农村用地已经被征收成为失地农民的,然后到城镇生活等,也是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如果城镇居民发生交通事故,侵权人应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来赔偿; 2、误工费,以医院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和受害人出具的收入证明来赔偿; 3、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农村户口不能按城市标准赔偿,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 交通事故的赔偿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事故的受害人在城镇居住满一定时间(1年以上)并且有稳定的合法收入,并且受害人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那么就可以认定受害人符合农转城的条件,就可以享受城镇居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