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设立公司的时候,知识产权可以作价出资。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知识产权出资的债务,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期限和方式来偿还。如果债务人未按约定的期限还款的,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如果确实不能还款的,则可以提前申请展期,经对方同意,可以延期偿还。
知识产权出资的类型具体如下:可以明显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可以明显生产效率,可以明显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或能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或出口适销产品,且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性利益等。
使用知识产权出资的具体程序:先由股东和公司达成用知识产权出资的协议,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然后办理商标权的转移手续,再变更公司股东名册,最后申请变更登记。
知识产权的出资方式: 1、知识产权所有人以转让知识产权所有权的方式出资,知识产权以转让的方式出资应当符合法律关于知识产权转让的规定。 2、知识产权所有人以使用许可方式出资,知识产权主体若选择使用许可的方式进行出资。
知识产权出资具有如下法定要求: 1、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例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不可以出资; 2、对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3、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知识产权可以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
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作为出资。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
知识产权出资,是需要交付的,并且需要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企业投资者可以用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作为合作条件或投资方式。
股东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要求可行。法律规定,股东除了可以直接以货币出资外,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因此,股东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要求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