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的立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原告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其起诉状中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根据;以及该案件属于行政案件,并且在法院的管辖范围内。
行政诉讼要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 2、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4、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5、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6、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 7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需要的材料包括有: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1、起诉状; 2、原告(包括第三人)的基本信息; 3、原告提交起诉状时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4、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书以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 5、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
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
行政诉讼地域管辖的内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
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包括: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
行政诉讼中,下列人员是利害关系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法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 (1)将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保护的权益,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重要标准,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也相互契合。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评判,除了依据行政诉讼法等行政基本法,更要依据行政机关所主管的行政实
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并且要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并且合理,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