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法院对无产权证的房产权属明晰的能执行,权属存在争议的不能执行。法院应当对该房屋进行相应的产权调查,确认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可以依法对该房屋实施查封、扣押、冻结。
无产权证房屋可以执行。法院可以进行产权调查,确认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对房屋进行查封,同时应当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通知被执行房产的管理人或实际占有人。
无产权证房屋执行需要法院对该房屋进行相应的产权调查,确认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可以依法对该房屋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无产权证的房屋产权存在争议的,不能执行。
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可以处置,执行法院应就该房屋是否可转化为有证房屋征求行政机关意见,并作为确定无证房屋价值的参考。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
房屋确权,通俗理解就是确认产权人对房屋拥有完整产权并进行产权登记。对于无证房产,如果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性质,或者房屋使用人并未拥有房屋的完整产权,则房产不能确权。如果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且房屋使用人拥有房屋的完整产权,
《民法典》规定无产权证一般不能证明产权归属。我国对不动产的保护通过登记发证进行确认和保护,以此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拥有的使用权、支配权等。
无产权证的房屋产权明晰的能执行,产权存在争议的不能执行。法院应当对该房屋进行相应的产权调查,确认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可以依法对该房屋实施查封、扣押、冻结。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执行,法院会进行执行终结程序。申请人可以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可以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或者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
被执行人无财产,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执行的过程中,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程序被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
要看是否有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了居住权: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