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免于刑事处罚,因为属于犯罪但情节轻微,所以不能办理无犯罪记录。免于刑事处罚的前提条件是构成犯罪。《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
故意伤人要争取从轻处罚的可以自首或者立功,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判多少年取决于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的伤害程度,不同的情形判处的刑罚不同。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一般判处三至十年。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
免予刑事处罚除被认定不构成犯罪的,其余情景皆有犯罪前科。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
免于刑事责任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不以犯罪论处,即对于已构成犯罪之行为不以犯罪对待,对于该犯罪主体不以犯罪人处置。免于刑事责任的法律效果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
免予刑事处罚还罚款。罚款是行政机关强制违法者缴纳一定数量的钱。免于刑事处罚的,只是不追究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进行刑事处罚后还需要行政处罚吗 1、关于进行刑事处罚后还需要行政处罚这个问题,
免予刑事处罚的年龄是犯罪分子未满十二周岁。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法定的八种
交通肇事罪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免予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吸毒犯故意伤害罪可以重判,但是具体要根据犯罪分子的罪行来决定是否重判,不能因为犯罪分子吸毒就重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