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三)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故意使用危险方法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或者重大公私财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有下列惩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有以下标准:1、行为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该罪。 (二)客观要件。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法院的判刑,一般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危险的方法应当由法院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不同的方法由于其危害程度不同,所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也是不同的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上存在着法条竞合的关系,后者是一种兜底性的设定,当行为人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无法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时,为了避免放纵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处理。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四要件包括: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公共安全和他人的人身权利;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以下条件可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故意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如下: 1、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能缓刑,前提条件是如果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