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第二顺位继承人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才可以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规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位置继承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第二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转继承包括第二顺位继承人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即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并且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
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一般需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的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和第二顺序谁应该继承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代位继承应该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产生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所以代继承的应该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通过如下规则继承遗产:原则上第一顺位之间均等分配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同一个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但是继承人死亡的,是可能发生转继承的。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
代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而代位继承
《民法典》规定若是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