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刑事侦查主要学习刑法学、证据学、刑事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综合运用法律文书制作、犯罪现场勘查、侦查措施应用、侦查讯问、情报分析等专业技能侦破案件。
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查活动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
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对于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活动中形成的笔录存在争议,需要调查人员、侦查人员以及上述活动的见证人出庭陈述有关情况的,公诉人
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可以保释,如果符合保释的条件就可以被保释,可以取保候审的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
构成刑事犯罪的,若符合条件即可以假释。根据法律规定,对累犯以及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是是不得假释的。符合规定就可以假释,人民法院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才可以裁定予以减刑或者假释。累犯不能假释,但可以根据
刑事自诉案件侦查程序:1、讯问犯罪嫌疑人:(1)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3)
1、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和家属见面,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一直到判决生效后,家属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刑事侦查程序包括: 1、在我国,侦查不仅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项调查活动,还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2、侦查结束是指侦查机关决定通过侦查结束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足以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侦查员回避: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律师是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还可以查阅案卷等的权利。 维护被羁押人的最大权益,请律师介入了解案情,是很有必要的。委托的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对于刑事诉讼案件,应当是先立案再侦查。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刑事侦查程序如下:立案、审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和受害人、调查、检查、搜查、扣押物证、文件证据、鉴定、通缉、羁押传票、保释、居住监视,拘留、逮捕等,已经查明了案件的事实,并且证据确实足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是否应对他负责刑事责任,可以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