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以下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被继承人的配偶。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配偶只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也就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或者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1
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人员包括: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且继承开始后,遗产全部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不属于。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则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遵循以下继承原则: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但是,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此外,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也是不均等的。特殊情况是: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
第一继承人因死亡二不存在的的,其财产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子女或者其他代为继承人或者直接不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 一般情况下,代位继承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