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 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 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
第一审程序的行政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程序审理终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参照行政规章,就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行政裁决书的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审限届满日期之前需要判决。审判期限届满前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我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
1.复议判决,是指复议机关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审理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比如判决维持原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确定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工商局)的行政许可等。2.裁定,是指复议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况: 1、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
如果是有能力执行判决而不执行的,有可能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据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一般来说,被监外执行的的罪犯会在居住地矫正机构执行刑罚。
执行立案的解释如下: 1、立案执行是法院已经受理强制执行的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人民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