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2
行为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的刑法已经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明知对社会有恶劣影响,却仍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以此来危害公共全的。那么法院会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也会按照以危险方
(一)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该罪。 (二)客观要件 该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罚标准可细分为:行为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者死刑。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上存在着法条竞合的关系,后者是一种兜底性的设定,当行为人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无法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时,为了避免放纵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处理。
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的处罚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既遂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
危险驾驶罪是危险犯: 1、从危险性质上讲,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在刑法学理论上,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是危险犯。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法益面临威胁,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 2、在是否要求出现危害结果上不同。 3、在行为方式上不同。 4、量刑上不同。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该罪的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该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他人的人身权利;该罪在主观上直接故意;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意思是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多久要看造成的后果而定。 1、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1、危害程度不同。 2、危险主动性不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害行为,行为人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损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明显的加害性,而危险驾驶罪不具有加害的主观目的。 3、主观方面不同。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