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债务担保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或者借款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中约定具体的保证范围。
债的担保,是指为确保债权得到清偿而设立的各种法律措施。债务能否适当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状况,即责任财产。担保有利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及时得到实现。担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 (一)人保,是指除了债务人财产
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 1、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保管费和实现质押权的费用
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其中保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而抵押分为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两种,质押有动产质权、权利质权。
债务担保人的法律后果: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担保人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担保人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债权的担保方式有下列方式: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提供质押物作为担保;以及以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方式来担保,例如交付定金、留置等方式。同时债权的担保方式还可以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以及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债权债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
债务人的义务是:债务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债权人转移债权且通知债务人的,债务人需要向债权第三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义务等。
债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务得以实现的一种法律措施。债的担保包括人的担保(即保证)、物的担保(包括抵押留置、质权与优先权)、金钱担保(定金、押金)、反担保。
债务担保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等责任。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而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的情形: 1、诉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和判决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 2、基于追偿权,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 3、在实务中应当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担保是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行为,保证债务人会履行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债务或责任行为。担保方式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的,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